直到1829年,内政大臣罗伯特·皮尔(Robert Peel)建立了伦敦大都会警察局(London Metropolitan警察局),伦敦才有了中央正式的维和系统。在此之前,在17世纪和18世纪,有一些代理制度,其目的是追查那些犯罪的人并将他们送上法庭(如果必要的话,可以采取暴力手段),以及在主要道路和贫困社区巡逻。但是,正如专门研究英国警方笔记历史的历史学家J·M·比蒂(J.M.Beattie)所说,高速公路抢劫和谋杀等问题(在伦敦官员看来)需要建立一支维和部队,这些问题只在城市持续存在。在农村地区,被称为“警察”(这个词起源于1711年左右)的群体不太关心维和行动,而更关心城镇维护,其中既包括清理街道、试图防止饮用水供应污染和污水管理等任务,也包括试图驱逐流浪者或恶棍的职责。
尽管如此,随着18世纪的进展,伦敦官员对中央维和部队的需求越来越大。在1749年,设立了一个。获得资金创建这套服装的官员不是别人,正是小说家和剧作家亨利·菲尔丁(Henry Fiding),他今天最为人所熟知的身份是下流流浪汉小说《汤姆·琼斯》(Tom Jones)(也出版于1749年)的作者。但他的职业生涯始于一名剧作家,他写的煽动性政治讽刺作品极具争议性(而且经常直接讽刺总理罗伯特·沃尔波尔),据说这些作品促成了审查法律--1737年剧场许可法(Theatrical License Act Of 1737)的出台。尽管他一直在为舞台和发行出版物写讽刺作品,但他现在已经无法养家糊口了。因此,他成为了一名律师,尽管这在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完全让菲尔丁一家摆脱困境。如果不是因为有一位富有的捐赠者、英国邮政系统改革家拉尔夫·艾伦(Ralph Allen),菲尔丁一家在菲尔丁过早去世后还会支付所有子女的教育费用,菲尔丁家族在几个方面都会陷入财务困境。
尽管发生了丑闻(他妻子1744年去世三年后,他娶了她的前女仆,她已经怀孕),但他在1748年被任命为伦敦首席治安官。第二年,他一直在写的小说《创业者汤姆·琼斯的历史》出版了。那一年,菲尔丁获得了资金,成立了一个维和人员部门,在弓街治安官办公室向他负责。他(和许多人一样)非常关心来往伦敦路上的旅行者所面临的危险,并希望授权一小群人在必要时追赶、战斗和抓获暴力小偷。
但菲尔丁的健康状况却越来越差。根据《牛津国家传记词典》,他患有痛风、肝硬变和哮喘,这让他非常痛苦。1754年,他前往里斯本寻求治疗,但在那里去世,享年47岁,他组建维和部队的工作才刚刚开始。(根据比蒂的说法,地方法官办公室在菲尔丁去世前几个月才收到了这笔钱。)。
菲尔丁在弓街治安官办公室的继任者原来不是别人,正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约翰。33岁的约翰比亨利小14岁。约翰从19岁(在海军服役时的一次意外事故)开始失明,一直是亨利在弓街的私人助理,并与他密切合作参与维和项目。作为首席治安官,约翰将几乎从零开始发展维和部队。他聘请了三名法官,鼓励公众向他们举报犯罪,而不是自己伸张正义。在17世纪60年代,他雇佣了一个大约七人的小组,他们被称为弓街跑步者,主要是因为他们会在伦敦各地奔跑,追踪那些犯下严重罪行的人。
尽管有当地的代表,但在跑步者出现之前,像抓重罪犯这样的事情通常都是由普通公民或被称为“窃贼”的赏金猎人来处理的(这导致了巨大的暴力,以及无数的不当逮捕和死亡)。教区警员或执勤守夜部队的地方副手(到目前为止都是当地共同的维和解决方案)没有这样的管辖权。在他们的职责上,这六名左右的跑步者更像是“侦探”(一个直到19世纪40年代才成立的团体),比英国迄今所见过的任何东西都更像侦探。除了为菲尔丁工作(他们被称为“约翰爵士的手下”),他们还被允许私下受雇追踪个人。
尽管如此,他们不精确的权威和往往是暴力的手段(他们经常与他们试图尝试的重刑犯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