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雅的变奏曲”(1996)

2020-05-24 00:46:45

在宣布新版H.W.福勒现代英语用法词典时,牛津大学出版社目录说,这一精湛的修订是由罗伯特·伯奇菲尔德完成的,他被“芝加哥论坛报”誉为在世最伟大的词典编纂者。这句话值得注意的不是它对修订者的伟大--这很可能是真的--而是它使用了“大师”这个词。精通和精通之间的传统区别是,精通意味着霸气、有力;精通意味着熟练、专家;使用巧妙的精通在巧妙的意义上被认为是错误的。这种感觉是错误的这一想法首先是由福勒提出的,如果看到大师的作品被应用到他最伟大的作品的修改上,他会感到震惊的。这个词的这个意思现在被普遍接受的原因是需要修改使用指南的原因。

研究用法的方法主要有两种:规定性的和描述性的。规定主义包括由那些声称对一种语言有特殊知识或感觉的人制定规则。说明性的建议往往是保守的,即使不是鄙视,也会对变化持怀疑态度。描述主义包括客观地描述一种语言的运作方式,就像在语言的实际例子中观察到的那样。关于一个词或结构的可接受性的描述性建议--几乎是自相矛盾的--完全基于用法。如果在仔细或正式的演讲或写作中找不到单词或短语,良好的描述性实践需要报告此信息。

典型的说明性方法,就像威尔逊·福莱特(Wilson Follett)的“现代美国用法”(1966)中关于大师的那篇文章所说明的那样,就是陈述一个判断,通常是严厉的谴责:

高超,高超。两者之间的区别并不是被忽视而不受惩罚的,因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实施统治和奴役的想法是如此明确,以至于在十四行诗或法院判决的写作中使用同样的词似乎是荒谬的。。。。尽管这种无政府状态给粗心大意的人提供了借口,但一幅苍白、闪闪发光、完全精湛的水彩画仍然既滑稽又错误。

一种典型的描述性方法,如“韦氏词典”(1989)所示,就是陈述问题,讨论历史(这种区别)。。。完全是人为的,是H·W·福勒的发明。。。。这两个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可以互换的。他们每个人都有一种霸道的感觉和娴熟、专家的感觉,展示了有争议的用法的例子(韦氏词典引用了亨利·米勒(Henry Miller)和玛丽·麦卡锡(Mary McCarthy)等作家以及“纽约书评”(New York Review Of Books)、“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和“哈珀杂志”(Harper‘s Magazine)等作者提供的11个巧妙意义的例子),以及“纽约书评”(New York Review Of Books)、“华尔街日报”(Wall Street Journal)和“哈珀杂志”(Harper’s Magazine)等来源。推荐的区别很容易观察,你可能更喜欢这样做,但是如果你选择忽略它,你就是一个好伙伴。

每种方法都有优缺点。描述主义是语言学家和词典编纂者的科学方法。在最好的情况下,描述主义拥抱规定主义,因为描述性研究应该检查它之前的规定性评论。掌握了一种用法的历史,并考察了它在各种场合--口语和书面语,正式的和非正式的,英式的和美式的--的使用情况,那些寻求建议的人应该能够做出明智的判断。然而,在实践中,无论一本描述性的书有多好,普通人都不太喜欢这种方法,特别是当它与广泛接受的陈词滥调相矛盾的时候。他或她想被告知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不要以介词结束句子”这句格言比从德莱顿往下写的一篇上千字的文章更容易理解。

说明性书籍通过利用我们对看起来无知的恐惧来销售;正如一家学术期刊最近提出的那样,很少有人会--或者应该--接受这样一个论点,即你和我之间是标准英语。规定性是基于这样一种观点,即存在一种更好地使用语言的方法--更清晰、更精确、更优雅、更忠实于词源。这一论点通常是正确的,许多处方主义者都是熟练的作家,这一事实加强了这一论点。但许多规定性规则都是捏造的、武断的,或者对语言的功能一无所知。更糟糕的是,一些规定主义者是非常刻板的统治者英语教师-对他们的规则如此激烈和僵化,以至于任何违反规则的人都会被贴上粗俗、文盲甚至更糟的标签。考虑到这一点,莱昂内尔·特里林曾抱怨道:“我觉得这是正义的拒绝。”

这本书的巨大成功在于它结合了传统的指令性建议、常识、优秀的写作和良好的幽默感。福勒关于分裂不定式的文章是这样开始的:

英语世界可分为(1)既不知道也不关心分裂不定式是什么的人;(2)不知道但非常关心的人;(3)知道的人谴责;(4)知道的人赞成;(5)知道的人区别对待。。。。那些既不知道也不关心的人占了绝大多数,他们是一群快乐的人,大多数少数阶级都羡慕他们。

由于词条在词汇、语法、发音、拼写和风格等大量问题上作了微妙而广泛的区分,现代英语用法迅速成为英语用法的经典指南。与他的许多追随者不同,福勒是一名工作的词典编纂者,他不怕刺破围绕语言辩论的伪装气球。他将当前的文学规则指定为迷信、迷信、误用或过度崇敬,他认为,如我们上面所见,用and or or But开始句子,或以介词结束句子,或使用不带任何动词的复数动词(它们都还没有出现),或者用try and或分裂不定式,从本质上来说并没有什么错。(这两个词都还没有出现。)他认为,当前的文学规则被误用或过度崇敬,他认为用and or But开头,或者用分裂的不定式结尾,都没有什么错,就像我们在上面看到的那样,用复数动词不带任何词(这些词都还没有出现),或者用try and,或者用分裂不定式来表达,他认为这没有什么错。让我们,他写道,

以常识的名义,禁止无生命的[也就是说,使用谁的意思,而不是谁];好的写作肯定是足够困难的,如果没有历史语法的禁止,他们这一边有目前的可理解性和明显的便捷性,只有淀粉缺乏--淀粉才是好的写作的理由。(#**$$=#**$$}{##**$$})。

正如他自己所观察到的那样,区分不是通过权威的声明或词典图片来完成的,而是通过在口语和写作中逐渐采用的方式来完成的。

然而,尽管有这些例子,福勒总体上是英国受过教育的阶级保守用法的捍卫者。他相当直截了当地按照终极规定的区分,将世界分成指出罪过的好人和数量更多的坏人,他们几乎不注意,然后继续犯罪。他不断地用强烈的语言驳斥他不喜欢的用法:每个文盲每天都使用这个结构(像连词一样);这种荒谬是如此普遍,以至于看起来似乎是如此之普遍:#34;每个不识字的人都每天都使用这个结构(像连词一样);&34;这种荒谬是如此普遍,以至于看起来是如此之普遍,以至于他似乎一直在用强烈的语言驳斥他不喜欢的用法:每个不识字的人每天都会使用这个结构(像连词一样);&34;这种荒谬是如此普遍,以至于看起来似乎是如此普遍。(公式If and When);";那些在不懂数学的情况下用数学语言说话的人会不厌其烦地表现出无知,这种丑陋是不必要的。。。这个公式更适合鹦鹉,而不是人类的语言(沙拉时代);而且,据说糟糕的构词法甚至比死亡更适合触电致死(触电致死,甚至是电死),这是因为它更适合鹦鹉,而不是人类的语言(沙拉时代);而且,它把据称糟糕的构词能力放在了死亡之上,甚至把触电致死放在了首位。这种野蛮行为刺激了这位不快乐的拉丁主义者的神经,比所说的手术更残酷地刺痛了受害者的神经。

这些攻击令人不安的一面是,它们的基础往往很少,而且往往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福勒在发明这一精湛的区分规则时指出了以前从未在英语中遇到过的规则,但随后又列举了一系列违反规则的例子。福勒首先提出的其他用法问题包括将性别用作性的同义词(而不是语法范畴);在不同的结构中使用主旨(声称是;声称是);以及使用主人公来表示倡导者。他长达四页的文章论述了这两者之间的区别,而这篇文章(不是他自己的发明)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的许多信仰--实际上,所有处方主义者的许多信仰--都将受益于更严格地应用他在书中其他地方表现出的开放心态,例如在他的文章中关于这一点的第一句话中:语法学家说的应该是什么,对应该发生的事情的影响可能比他们中那些较为谦虚的人意识到的要小;用法本身几乎不会受到他们的好恶的干扰。

福勒虽然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词典编纂者,但却是一位有天赋的业余爱好者,而不是训练有素的语言学家。他忽略了伦纳德·布卢姆菲尔德(Leonard Bloomfield)、爱德华·萨皮尔(Edward Sapir)、费迪南德·德·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和奥托·杰瑟森(Otto Jespersen)等学者在语言学领域所创造的大部分革命,而是将自己的观点建立在希腊语和拉丁语的语法基础上,并在必要时将它们的规则应用。他写道,对语法的阅读是令人厌恶的,这种态度强化了许多语言学家对他在各自领域的能力的不佳看法。兰道夫·奎克(Randolph Quirk)可能是现代英语中最杰出的语法学家,他说福勒不是伟大的语法学家。。。。他关于语法的二十篇主要文章中的任何一篇都清楚地表明了他的观点

福勒性格独特,通常是在有利的意义上。现代英语用法包含了一些长篇文章,它们的标题很迷人,但往往不透明,比如华丽的变奏,虚伪的气味,两种感觉的戏法,长词的爱,从煎锅里出来,#34;&34;&34;傲慢的构词法,#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34;";交换马匹,";这些散文读起来很有趣,引起了许多人,甚至是描述性语言学家对福勒的喜爱。

曾由长期公务员欧内斯特·高尔斯爵士修改过一次。高尔斯最广为人知的作品是“完整的朴实无华的词语”(1954),这是他应财政部的要求写的两本早先书籍的合并版本,目的是帮助打击冗长的官方行话。“白话全集”本身已成为一部经典之作,它对清晰直接的散文的坚持和自己充满活力的写作推动该书通过了三个版本,目前仍在印刷中。

高尔斯在1965年修订了福勒的“现代英语用法”,当时他已经85岁高龄了。这第二版并不是全新的作品,而是保持了福勒发展的态度和风格的一次修订。高尔斯做了一些次要的编辑工作,删减了许多插图引语,并修改、更新和合并了条目。他删除了福勒的一些短篇文章,但保留了大部分长篇文章。他还增加了几篇自己的长篇文章,涉及标题语言和社会学等主题,以及大量的简短条目。但是高尔斯的手很轻,他让福勒的建议站稳脚跟,即使他不同意。

很明显,现代英语的用法非常需要修改;目前受过教育的人的标准用法已经超越了福勒的许多声明。此外,这本书故意只对美国语略加关注。威廉·萨菲尔(William Safire)曾说过,福勒写的“圣经”是关于用法的,但现代英语的用法需要每一代人都进行修订,才能保持现代。罗伯特·伯奇菲尔德(Robert Burchfield)是目前为止最有资格胜任这项重要工作的人;他研究并撰写用法已经有很多年了,尤其是福勒。人们热切期待他的修订,从学术会议到互联网,他的日程安排都是讨论的来源。

与高尔斯不同的是,伯奇菲尔德制作了一个全新的版本。他用自己的声音重写了书中的每一个条目,称自己为我或我。他经常根据自己的用法或感觉给出建议,而不是诉诸更广泛的正确性,福勒最初的声明总是被明确引用。

变化是巨大的。这本书在方便的外部方式上进行了现代化-发音都转换成了国际拼音字母表;主要条目现在有了更清晰的子条目索引-但重要的区别当然是对单词的处理。新的风格从第一个条目开始就很明显,因为负面的前缀a-。这个前缀源于希腊语,它在非希腊语中的应用一度被认为是错误的。福勒典型地写道,“不道德”(Moral是拉丁语的派生词)写道,“不道德”。。。。这是不可原谅的,应该用非道德的来代替。高尔斯修改了这份评估,写道,不道德是一个进步很快的新鲜事。1888年,“牛津英语词典”称它为一个临时单词,但在1933年,他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不过,他接着警告说,这不应被视为未来造词的[先例]。伯奇菲尔德警告称,a-34;远不是一个自由构词的前缀,他没有对这一做法或“非道德”一词发表任何负面评论。(译者注:“牛津英语词典”于1888年称其为一个临时单词,但在1933年不得不承认);不过,他接着警告说,这不应被视为未来造词的[先例]。伯奇菲尔德同时警告称,a-34;绝不是一个自由构词的前缀。

在各种各样的例子中,伯奇菲尔德表现出了比他的前辈更具描述性的态度,或者至少是思想开放的态度。福勒谴责了恼人意义上的恶化,伯奇菲尔德接受了这一点。伯奇菲尔德驳斥了语言被用-ize构成的新动词淹没的观点(尽管他确实否认了至少一种特定的构成,我们将看到这一点)。他详细地将“偷偷”的发展过程描述为“偷偷”的过去式,并且没有负面评论。他非常不批评双重否定(我不想惹麻烦),结论是,使用双重否定或累积否定来强调被认为是教育不足和语言缺陷的某种迹象。但过去并不总是这样,未来人们的态度很容易改变。关于东方主义的辩论--这两个词的意思相同,但有时会遭到反对--他说,他有点武断地决定使用“定向”这个词。他说,“东方主义”这个词的意思是相同的,但有时会遭到反对。他说,他有点武断地决定使用“东方主义”这个词。

伯奇菲尔德还将历史词典编纂的原则运用到这本书中。与他的前辈不同,他经常提供进入语言的一个单词或一种意义,甚至一个发音的日期。他收录了大量带有日期的插图引语,这些引语摘自“牛津英语词典”的档案,也是从为本书收集材料的有组织的努力中摘录的。这些引文,许多来自最近的来源,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来自更广泛的出版物,而不是代表福勒大部分引文的来源不明的报纸引文。

Burchfield确实采用了典型的规定性模式,即无缘无故地反对使用--在某些情况下,无意中提供了为什么使用是可接受的证据。伯奇菲尔德写道,原因在于,在引用了佩皮斯、怀切利、波普、弗罗斯特、沃德豪斯、海明威和福克纳等多位声望很高的作家的表达之后,我们最有才华的作家和学者的作品中没有出现这个词,比起出现在更非正式的印刷作品中,这个词的意义更大。而且优先顺序仍然停留在商业经理、政治家和其他官员的行话中。何必费心讨论这个问题,特别是既然他对别人的话持开放态度呢?

严厉地驳斥不喜欢的用法和发音并不少见。有规律地,减少到三个音节。。。是一种粗俗的说法。归根结底,这是在20世纪20年代引入语言的关于骚扰的第二音节重音的不光彩陈词滥调之一:这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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