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能的情况下,没有要求军官通过与受试者沟通,保持距离,以及以其他方式消除使用武力的需要来缓和局势。
允许警察勒死或勒死平民,在许多情况下,可以使用不那么致命的武力,从而导致平民不必要的死亡或重伤。
未要求警员介入并制止其他警员过度使用武力,并立即向主管报告这些事件的。
未能限制警员向行驶中的车辆射击,这被认为是一种特别危险和无效的策略。
未能形成限制可用于应对特定类型抵抗的武力和/或武器类型的部队连续体。
没有要求警官在使用致命武力之前用尽所有其他合理手段。
在可能的情况下,没有要求警务人员在向平民开枪前给予口头警告。
没有要求警官在每次对平民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时报告
我们审查了美国100个最大的城市警察局使用武力的政策,以确定它们是否包括针对警察暴力的有意义的保护措施。单击下面的框可查看每项政策的详细信息。
在审查的100个警察部门中,有44个要求警察在可能的情况下在使用武力之前缓和局势。
在接受审查的100个警察部门中,有84个在其使用武力政策中纳入了部队连续体或矩阵,界定了可用于应对特定类型抵抗的部队/武器类型。
在审查的100个警察部门中,有28个明确禁止窒息和勒死(包括颈动脉限制)或将这些策略限制在授权使用致命武力的情况下。
在接受审查的100个警察部门中,有67个要求警官在可能的情况下在使用致命武力之前给予口头警告。
在审查的100个警察部门中,有17个禁止警察向行驶中的车辆中的人开枪,除非此人通过车辆以外的方式构成致命威胁(例如,向车内的人开枪)。
在被审查的100个警察部门中,有42个要求警察在诉诸致命武力之前用尽所有其他合理的选择。
在接受审查的100个警察部门中,有48个要求警察进行干预,以阻止另一名警察过度使用武力。
在接受审查的100个警察部门中,有25个要求警察报告所有使用武力的行为,包括用枪支威胁另一名平民。
我们将警察部门使用武力的政策与这些警察部门的警察杀人数据进行了比较,看看两者之间是否存在联系。我们发现,政策对警察何时和如何使用武力施加明确限制的警察部门,与那些没有这些限制的部门相比,杀戮事件明显减少。
为了进行这项分析,我们使用了“卫报”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5日期间的警察杀人案数据。如下图所示,美国各大城市警察局的警察杀人率差异很大。
然后,我们检查了这些警察部门的杀戮在多大程度上与这些部门的限制性使用武力政策有关,以及其他因素,包括该部门逮捕的人数、警察队伍的规模、每个城市的种族人口统计数据、袭击警察的次数,以及每个城市的收入中位数和不平等程度。
对于所检查的8项政策中的每一项,已经实施该政策的警察部门比没有实施该政策的警察部门杀人的可能性更小。
拥有四个或更多这种限制性使用武力政策的警察部门,每个人口和每次逮捕的杀戮人数最少。在考虑到其他因素后,每增加使用武力政策就会使警察的杀戮减少15%。*根据我们的分析,平均每个警察部门的杀戮事件将减少54%,而一个目前没有实施任何这些政策的警察部门,通过实施所有八项政策,将减少72%的杀戮事件。(根据我们的分析,平均每个警察部门将减少54%的杀戮事件,而目前没有实施任何这些政策的警察部门,通过实施所有这八项政策,将减少72%的杀戮事件。
这些结果表明,虽然警察部门逮捕的人数越多,杀害平民的可能性就越高,但这种可能性是由该部门管理警察在这些遭遇中如何以及何时使用武力的政策决定的。这表明,推动警察部门采取更严格的使用武力政策的宣传努力-以及执行这些政策的问责结构-可以大幅减少美国警察杀害的人数。虽然这一分析仅限于检查致命武力的比率,但这些政策也可能与其他形式的警察暴力的减少有关。
尽管存在潜在影响,但推动这些改变的努力经常遭到警察组织的反对,这些组织声称,更多限制性使用武力的政策“危及警察”,或通过阻止警察有效地打击犯罪而将社区置于危险之中(参见此处、此处、此处和此处)。我们发现这些假设并不能得到数据的支持,实行更多限制性政策的警察部门的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遇害的可能性实际上更低,被袭击的可能性更小,在袭击中受伤的可能性也是类似的。
此外,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限制使用武力政策较多的警察部门与限制使用武力政策较少的警察部门的犯罪率相似,包括类似的暴力犯罪率。
简而言之,要承诺保护和维持生命,就必须立即采取更严格的政策,管制警察在我们的社区中何时和如何使用武力。
我们在对全国范围内有效使用武力政策进行回顾和分析的基础上,发展了这个武力政策使用模式。该政策包括对警察使用武力的循证限制,旨在显著减少警察在社区中的暴力行为。它应该立即得到警察局长和地方民选官员的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