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萧条中的怪胎

2020-06-03 20:17:50

最近我一直在重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一集,孩子们遇到了先生。多尔弗斯·雷蒙德(Dolphus Raymond),他一直喝醉,和他的黑人配偶以及他们的混血孩子住在一起。⸢德高望重的⸣白人赢得了与他的合作。童子军和杰姆看到他醉醺醺地骑马进城,几乎不能坐在他的马上。他以总是随身携带纸尿袋和装满月光的可乐瓶而闻名。

有一次,多尔弗斯·雷蒙德先生给迪尔提供了一杯从他的可乐瓶里拿出来的饮料,迪尔惊讶地发现,它实际上含有可口可乐。

雷蒙德先生解释说,他并不是真正的酒鬼,他只是假装成酒鬼,这样受人尊敬的⸢⸣People就会对他不屑一顾,不会对他的黑人配偶和孩子指手画脚,也不会打扰他。如果他们因为他是个酒鬼而认为他是个酒鬼,他们可以把这件事融入他们的世界观,让它过去,如果他们怀疑真相,他们就不会这么做,因为这是他的选择。

罐头厂排有整整一章都是关于同一主题的!医生留着胡子,人们总是问他为什么留胡子。医生很久以前就知道,如果他说实话会让人生气和怀疑,那就是他留胡子是因为他喜欢留胡子。所以他习惯于解释说,胡须掩盖了一道难看的伤疤。那么人们对此并不介意,甚至表示同情。(没有疤痕。)。

医生心血来潮想试着喝一杯啤酒奶昔,当他点一杯啤酒奶昔时,女服务员开始怀疑和警惕,直到他向她解释说他得了胃溃疡,他的医生命令他每天喝啤酒奶昔。那她就有同情心了。她说这是对溃疡的羞耻,并给了他奶昔,而不是因为他是个怪人而把他踢出去。

这两本书是同时出版的。“罐头厂街”出版于1945年,但背景设定在大萧条时期;“杀死一只知更鸟”出版于1960年,其主要事件发生在1935年。

我想,与1935年相比,现在成为一个怪异的不合群的人肯定要容易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