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档案馆在周三的一篇博客文章中宣布,该组织已经比原计划提前两周结束了国家紧急图书馆项目。
该组织写道,我们提前了日程,因为上周一,四家商业出版商选择在一场全球大流行期间起诉互联网档案馆(Internet Archive)。在线图书馆号召出版商停止他们代价高昂的攻击。
但这似乎不太可能。互联网档案馆并没有完全结束其在线图书借阅计划。相反,该集团正在回归其在3月份之前遵循了近10年的受控数字贷款(CDL)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对于图书馆的每本纸质书,该集团只允许一名赞助人以数字方式借出一本书。如果想要阅读一本书的人比实际可用的人多,顾客就会被添加到等待名单中,直到有人把书登记回来。
今年3月,互联网档案馆暂时取消了这一限制,允许不限数量的人阅读同一本书。这家在线图书馆辩称,这一举措是必要的-也是法律上合理的-因为大流行使公众无法获得数百万被锁在关闭的图书馆中的书籍。
专家告诉ARS,CDL的概念比无限制下载的紧急图书馆的想法更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批准。但CDL的合法性还远未明朗。一些图书馆已经实践了几年,没有出现法律问题。但出版商和作家权利组织从未承认它的合法性,这个问题也没有在法庭上得到检验。
如果出版商现在撤销诉讼,他们将默许CDL的合法性,并可能危及他们目前从向图书馆授权进行数字借阅所获得的收入。此外,互联网档案馆现在停止紧急放贷的决定不太可能保护它免除过去三个月放贷的责任。
出版商的胜利很容易让互联网档案馆破产。版权法允许故意侵权的法定损害赔偿高达每件作品15万美元,互联网档案馆已经扫描了140万件作品,并提供在线下载。因此,如果输掉诉讼,互联网档案馆可能很容易面临数十亿美元的损害赔偿。这远远超出了该集团的支付能力。
这将是一个重大的担忧,因为除了扫描的书籍外,互联网档案馆还保存着广泛的争议性较小的内容。互联网档案馆最出名的可能是它的互联网退票机,这是一个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的网络档案馆。如果出版商获胜,可能会危及这些其他档案活动的持续运营。
不,我喜欢互联网档案馆,但你不能明知故犯,然后说不,不,看,我不再犯罪了,这一切都是好事,我不会再做坏事了。这就是现在法律体系的运作方式。我不想这么说,但我想他们已经做完了。谁将为档案建立备份档案?它们可能在一年内就不存在了。
一种可能的结果是,出版商寻求胜利,以开创法律先例,解决合法性问题,但随后同意达成一项不会扼杀互联网档案馆的和解方案。人们可以希望,如果他们获胜(我认为很有可能--我从未听说过版权法的紧急条款,尽管这似乎是个好主意),他们会如此慷慨,但我不会屏息以待。
互联网图书馆是由白痴经营的,他们不只是戳了一只熊,他们还试图放火烧它。出版商允许他们在近10年内沿用以前的模式,因为这很可能不会损害他们的利润,将他们告上法庭可能会带来不确定的结果,尽管这很可能是出版商的胜利。无限制借贷迫使出版商提起诉讼。那真的不是一个可以容忍的模式。互联网图书馆没有获胜的机会(特别的恳求是荒谬的)。出版商现在不能撤回他们的诉讼,因为这会放弃他们声称的权利。
不仅如此,如果出版商曾经试图单独挑战受控制的数字借贷,他们可能会更难说服法官和陪审团相信这是被禁止的。但当被要求同时考虑受控放贷和不受控制放贷时,法院更有可能会说两者都是非法的。这不是它应该如何运作,但正如俗语所说,不好的事实造就不好的法律。内务部严重的骨头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