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来,将30%的订阅收入交给科技巨头一直是做生意的成本。一场游戏大战可能会开启新的支付方式。
互联网告诉我,你可以选择单独玩“堡垒之夜”-“地球上最重要的电子游戏”-与合作伙伴玩,或者作为球队的一员。这款游戏的发行商Etic看起来像是在单独与科技巨头较量-但它实际上是代表包括新闻出版商在内的一支队伍而战。
如果你还没有听说的话:上周,Etic试图绕过苹果的应用内购买系统-苹果收取30%的销售额分成-在iOS上为堡垒之夜添加了自己的购买系统。这违反了苹果对应用商店的规定,所以苹果把堡垒之夜赶了出去。EPIC在得到预期的回应后,立即起诉苹果(以及在Android上遵循相同策略的谷歌),称这两家巨头的应用商店政策在移动设备上的软件分发方面是不公平的垄断。
在过去的几年里,人们对谷歌、苹果和其他几家科技巨头的综合实力怨声载道。然而,对于应用商店来说,权力的不平衡太大了,无法促使任何真正的改变。苹果在2008年推出App Store时收取了30%的购买提成;今天仍然是这样。
但小型开发者抱怨是一回事,Netflix、EpicePic、Spotify或Sonos-更不用说亚马逊或Facebook-大惊小怪是另一回事,无论合法与否。苹果达成了一项特殊协议,以平息名单上最强大的竞争对手亚马逊(Amazon)的声音。然而,EPIC似乎准备推动这一点得出某种法律结论。
出版商-我的意思是新闻出版商,不仅仅是游戏出版商-应该密切关注,因为苹果对数字内容征收的税对他们有深远的影响。新闻出版商很少对其应用程序直接收费-正在进行的新闻运营的一次性费用意义不大-但他们确实提供了大量订阅,广告的消亡使得这一点对出版商的商业模式变得越来越核心。如果有人通过苹果的系统订阅一份报纸或杂志,出版商必须从其收入中直接减去30%。
一些人将订阅费提高了30%,以同时(A)弥补苹果的提成,(B)希望能将一些潜在订户推回直接订阅。(尽管苹果的规定甚至不允许你告诉用户,他们可以在你的网络上获得更优惠的交易。)。
有些人--据我所知,大多数人--只是简单地接受了其中的不同之处。想在iPhone上订阅“纽约时报”吗?如果你在浏览器上浏览NYTimes.com,你可能会得到时报正在测试的任何数量的工作机会中的一份,并认为可能适合你。(在注销窗口中,我只得到了第一年每周1美元的报价,然后是之后每周4.25美元的全额标准费率。)。但如果你用的是“纽约时报”的iOS应用程序,你就会得到每月16.99美元的严格报价。
因此,在网站上,“纽约时报”将在新订户的第一年获得52美元,然后每年获得221美元。在App Store上,“纽约时报”将在订户的第一年获得142美元,这是苹果的提成,尽管它想要收取更低的费用来吸引新订户。此后的每一年,“纽约时报”的收入都比它想要的少173-48美元。(苹果在订阅第一年后将提成从30%降至15%。)。
苹果僵化的政策也让测试不同类型的订阅服务变得更加困难--免费试用一个月,前三个月是99美分/周,第一年是折扣率,以此类推。倾向驱动的付费墙是出版商数字订阅量增长的真正源泉,而它们在App Store中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
SaaS公司的爆炸式增长意味着有大量的公司在App Store上销售订阅服务。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出生在iPhone时代,并建立了与他们预期的分销成本相适应的成本结构。但大多数订阅出版商早在iPhone问世之前就存在了,它们有很高的固定成本-比如每天都会产生新内容的新闻编辑部-而且订户基础仍然大多不使用应用商店购买。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对他们来说,定价紧缩可能会更加严重。
更令人难堪的是,知道苹果只对数字内容施加限制--纸质订阅不会面临同样的提成--而且苹果有一个独立的支付系统Apple Pay,它接受传统的信用卡处理器大小的提成。(因此,如果我付钱给我家附近的寿司店给我带晚餐,苹果通过Apple Pay只收取0.15%的费用。但如果我在iPhone上订阅SushiNewsToday.com,苹果会获得30%?)。
这一切将如何结束?谁知道呢-史诗似乎下定了决心,你会感觉到,这可能是十年的挫折最终转化为行动的时刻,要么是科技巨头自愿采取行动,要么是监管机构、国会或法院采取行动。十年前,简单、安全的一键订阅是一件大事,当时屏幕很小,人们对输入信用卡号码感到紧张。但今天,任何数量的工具和供应商都让购买在线潜艇变得相当简单。
我认为有三种可能的结果。其一,苹果和谷歌坚持自己的立场,Epic.com无法说服法官它违反了反垄断法。
其次,苹果和谷歌同意在某些情况下减持股份,就像苹果在2016年所做的那样,当时苹果在认购第一年后降至15%。也许它免除了某些类别。(我听说强大的新闻机构对民主很重要。)。也许在一段时间后,切割会降到零。或者,也许他们只是试图将他们的份额减少到,比方说,20%,并希望这能安抚人群。
第三点--我认为最有可能的一点是,法院或监管机构最终同意Eic的观点,即苹果和谷歌对移动软件分销的功能性垄断是对贸易的限制,违反了反垄断法。(该法院或监管机构可能在美国;更有可能是在欧盟。)。可能的结果将是一项裁决,即苹果和谷歌必须允许在其设备上使用替代的应用内支付系统--就像微软(Microsoft)被勒令允许其他默认网页浏览器,或者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被迫允许其他长途公司访问其建设的电话网络一样。
但我怀疑这还需要几年的时间,而且你最近几年押注于科技巨头的钱并不多。这些垄断企业创造了巨大的收入--过去一年约为290亿美元--谷歌和苹果都不太可能轻易放弃它们。毕竟,就在今天早上,苹果成为世界历史上第一家市值达到2万亿美元的公司-仅仅在它成为第一家达到1万亿美元的公司两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