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这本书

2020-10-22 17:06:53

跳转到导航跳转搜索偷走这本书是艾比·霍夫曼写的书。这本书写于1970年,出版于1971年,是60年代反主流文化的典范。1971年4月至11月间,这本书的销量超过25万册。[2]。

这本书以反主流文化的风格,主要集中在如何与政府作斗争,以及以任何可能的方式与企业作斗争。这本书是以青年指南的形式写的。霍夫曼本人是一名政治和社会活动家,他在“窃取这本书”中的一些建议是以他自己的许多活动为灵感的。[3]。

这本书的主要作者艾比·霍夫曼(Abbie Hoffman)是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最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北美活动人士之一,他因在反越南战争抗议活动中的领导而声名鹊起。在导言中,霍夫曼写道,有50人参与了“偷走这本书”的创作。伊扎克·哈伯(Izak Haber)和伯特·科恩(Bert Cohen)在标题页上分别被记为共谋者和事后从犯。“偷走这本书”是在反文化的环境中写成的,在那里,对传统和政府的反对十分猖獗,对新生活形式的试验受到鼓励。当这本书出版时,它在新左翼中站稳了脚跟,特别是在大学校园的学生中,比如霍夫曼曾就读的布兰代斯大学(Brandeis University)。[4]。

偷走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生存!战斗!#34;解放!#34;。还有一个引言和附录,列出了获得批准的组织和其他值得偷窃的书籍。

生存!给出了免费或以折扣价获得商品和服务的信息和方法。涵盖的范围很广,包括食物、衣物、家具、交通、土地、牲畜、住房、教育、医疗、通讯、娱乐、金钱和毒品。还有关于弹币、乞讨、福利、入店行窃、种植大麻和建立公社的进一步建议。

战斗!包括开设地下新闻媒体、通过游击队电台或游击队电视广播、非暴力示威活动以及在发生暴力时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制作各种自制炸弹、街头战士的急救、法律咨询、如何寻求政治庇护、游击战、枪支法律和身份证件等章节。

最后一部分“解放!”包含四个主要城市特有的信息:纽约市、芝加哥、洛杉矶和旧金山。

霍夫曼有一种独特的写作风格,并融入了他的亚文化特有的俚语--例如,在书中,霍夫曼称他的国家为美国,称美国为猪帝国,并辩称从美国偷东西并不不道德--事实上,霍夫曼写道,不偷东西是不道德的。[5]这个词被伊皮斯人接受,并被后来被称为伍德斯托克民族的人广泛使用。[6]由于技术或法规的原因,书中的一些信息已经过时,但这本书形象地反映了嬉皮士的时代精神。[7]

“偷走这本书”在出版前遭到了至少30家出版商的拒绝,霍夫曼最终被迫成立了自己的出版公司--海盗版(Pirate Editions)来销售这本书,并由格罗夫出版社(Grove Press)担任发行商。一些出版商出于对其内容的道德反对而拒绝了这本书,而另一些出版商则害怕政府。一些编辑担心书商对书名和内容的负面反应。事实证明,这种担忧是有根据的;在美国,许多地区经销商和书店都不愿销售这本书。在加拿大,它被政府禁止了。

“偷走这本书”一经出版,就有很多读者,主要靠口碑成为畅销书。多森·雷德在“纽约时报”上将其描述为一部警示和实用知识的必备之作,这部作品是用温柔和深情写成的。他写道,这本书没有收到任何评论,只有一家报纸允许刊登广告,尽管这本书已经售出了10万册。雷德认为,对这本书的压制是可怕的审查制度的一种形式。[8]有人引用霍夫曼的话说,当你试图推翻政府并最终登上畅销书排行榜时,这是令人尴尬的。[9]。

出版后,该书的两位撰稿人汤姆·福卡德(Tom Forade)和伊扎克·哈伯(Izak Haber)与霍夫曼发生了争执。Forade指责他没有支付足够的特许权使用费,违反了霍夫曼签订的合同。霍夫曼回应说,弗加德在编辑这本书方面做得不够充分。哈伯威胁要起诉霍夫曼违反合同;他声称他应该为编辑和撰写这本书支付22%的版税,但只收到了1000美元。[10]。

^Linder,Douglas O.(2012年2月21日)。芝加哥七大阴谋审判案。UMKC法学院。

托德·吉特林(1987)。六十年代:希望的岁月,愤怒的日子。多伦多:班塔姆。ISBN为9780553052336。华侨城:781900043。

约拿·拉斯金(1996)。为了它的地狱。伯克利:加州大学出版社。ISBN电话:0-520-21379-3。

“雷德,多特森”(1971年7月18日)。书评:偷这本书。纽约时报。第BR19页。

索尔海姆,布鲁斯·奥拉夫(2006)。越南战争时代:个人之旅。格林伍德出版集团。第111页。ISBN978-0-275-98308-6。

^Graham,Fred P.。(1971年9月9日)。阿比·霍夫曼(Abbie Hoffman)在同龄人的法庭上被指控。“纽约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