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死胜过生,”一个古老的爱尔兰谜语写道:“三文鱼之死,肥猪之死,强盗之死。”在这三种死亡中,肥猪跌倒的频率最高:在中世纪早期的西方,肥猪无处不在。猪是中世纪早期最完美的肉类。马和牛有拉力,牛、山羊和绵羊制造牛奶和粪便(以及用于羊皮纸和包装的皮),绵羊生产羊毛,家禽下蛋。但驯养的猪只注定要被屠宰。它们只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达到了最大体重,因此它们能高效地将发现的或喂给它们的任何东西转化成肉。骨骼考古记录显示,农民在猪到三岁之前几乎宰杀了他们所有的猪,其中许多猪的屠宰时间要早得多,除了繁殖母猪和种猪。
但是猪肉并不是每个人吃得最多的肉。这种区别通常不是牛肉就是羊肉。据我们所知,有些人根本不养猪:比如格陵兰人,还有犹太人和穆斯林。也有一些基督徒没有猪-或者至少有基督徒起草了遗嘱,列出了他们的牲畜,但没有提到任何猪。但是,因为猪是为了肉而饲养的,所以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它们是肉的一种转喻。猪肉激发了狂想曲,甚至是奇迹;在圣布里吉特的爱尔兰,树皮不是被制成鱼和面包,而是培根来养活一群人。当学者al-JāḥIẓ在巴格达的阿巴斯法庭上写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大型文集时,无论是作为穆斯林还是作为博物学家,他在猪身上都有很多缺点。但他也听过这么多对猪肉的赞叹,以至于他被猪肉的味道迷住了。
即使是喜欢吃猪的基督徒也把它们污蔑为贪婪、肮脏、具有破坏性的动物。这一声誉被编织到中世纪早期读者研究和引用的经文中,并编织到他们自己的故事和文本中。在天气福音对军团驱魔的描述中,恶魔被赶到猪身上,而不是鸡、羊或鱼。在圣经的其他地方,挥霍的儿子在花光了他的遗产后,被迫当猪群,吃他的猪吃的东西时,他跌到了谷底(路加福音15:11-32)。彼得后书2:22以箴言之一(26:11)为基础,异教徒被描述为回到呕吐物中的狗,以及回到泥中的干净猪。而“马太福音”(7:6)则以“对牛掷珍珠”的形象捕捉到了浪费资源的概念。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关于小时候在北非偷梨的臭名昭著的故事中对这一段视而不见-他的第二个犯罪行为是浪费他偷来的东西,把大部分收获扔给了一群猪。
在犹太-基督教传统中,猪的出现可能是希伯来语圣经诗篇第80篇(第70章和伏尔盖特诗篇第79篇)中最突出的亮相。在这首诗篇中,以色列人祈求上帝再次赐福给他们,因为他们相信上帝已经背弃了他们。他们将自己比作他从埃及移植的一棵大葡萄树。他将外邦人赶出,为他们清了土。葡萄树长得又大又壮,在山上和香柏树上都蒙上阴影,从河边延伸到大海。但现在,以色列人哀叹,巨大的葡萄园被围困了。上帝推倒了保护它的围墙,路人正在采摘它的葡萄。昆虫蜂拥而至。森林里的野猪正在摧毁和吞噬它。在希伯来语中,只有动物本身被提及--哈齐尔·米亚尔--但在希腊语和拉丁语中,野猪得到了一个额外的称谓:它不仅是席尔瓦,而且还有奇特的费鲁斯(Singularis Ferus),即奇特的野兽。
这些都是古老的文本,但猪作为一种贪婪和肮脏的动物的刻画已经超越了特定的历史时刻。中世纪早期欧洲的基督徒也有同样的联想,我们也是如此。多年来,不止一位历史学家指出了这一点,部分原因是为了恢复这些动物的声誉。但即使在过去,这种扁平的刻板印象,这头奇特的野兽,也不是一头猪唯一的侧面:“前现代”的观点比速记象征所暗示的要微妙得多。在古代晚期和中世纪早期,农民、政策制定者和哲学家完全有能力同时持有对猪的多种观点,既可以在熟悉的漫画中发挥作用,也可以磨练物种的复杂性。他们看到,猪不仅仅是为人类提供肉类或符号的商品,它们可以作为方便的比喻。它们也是能够适应和改变环境的生物,包括仅部分限制它们的人类环境。我们养猪
当皇室贵族在晚期装饰他们的乡村别墅和城市住宅时,他们如此频繁地委托描绘野猪狩猎的马赛克,以至于艺术历史学家警告我们,不要把这些作为在这里实际狩猎的直接迹象。取而代之的是,这样的场景被战略性地放置在接待室里,作为纯粹男性力量或Virtus的图像。猎人甚至可能是基督教人物:尽管马赛克通常包含古代神话的主题-这是地中海世界共同文化的一部分-但它们也与基督教对死亡的必胜感兼容。罗马石棺上也有类似的想法,以猎杀野猪为特色。猎人的勇气表明了墓穴主人的决心,他们都是男人和男孩。野猪越可怕,猎人和赞助人就越令人敬佩,因此这些碎片上的野猪是巨大而野蛮的:桶形身体,巨大的头部,闪闪发光的象牙。与通常被描绘成卷尾的驯养猪不同,这些公猪通常被描绘成直尾。因此,当北非诗人卢克索里乌斯(Luxorius)谈到一头“火星野猪”在别墅的大理石房间里从主人手中吃饲料时,他的汪达尔和他的罗马(和罗马汪达尔混血儿)观众都很容易理解这一信息。这头猪可能表现得像个贵族,但它变得软弱了。
在中世纪早期,任何人都被允许狩猎野猪,在没有炫耀性消费者居住的定居点里,发现一些野生哺乳动物,有时甚至是野猪并不少见。但精英阶层如此珍视大型动物,以至于在中世纪期间,欧洲各国政府,从7世纪的梅罗文吉安人(Merovingians)开始,越来越多地将特定的林地封锁为“森林”。这样做使他们获得了特殊的法律空间,只有国王和他们的朋友才能在其中狩猎-尽管当统治者将森林作为礼物赠送给私人土地所有者时,这一权利可以转让给私人土地所有者,有时精英们试图通过垄断林地为自己创造自己的私人狩猎公园。在9世纪,弗朗西亚的加洛林宫廷开始专注于狩猎,将其作为军事和帝国演习的一种隐喻和一种证明。在这个过程中,森林权利成为一种如此重要的政治合法性形式,以至于秃顶的查尔斯会在查尔斯不在意大利时限制自己的儿子进入关键的狩猎场,以防止篡夺的可能性。在中世纪的鼎盛时期,英格兰国王最终会指定野猪为禁区,而不考虑它们出没的地方,除了宫廷。到13世纪,当这些法律第一次颁布时,英格兰周围的野猪可能还不是很多。这至少是骨头记录表明的:野猪从中世纪聚居地的动物遗骸中消失了。也许在国王们看来,剩下的少数人最终落入农民手中是不合情理的。
改编自中世纪早期的西方猪军团。版权所有©2020,作者:杰米·克林纳。经出版商耶鲁大学出版社许可使用。版权所有。
杰米·克里纳是佐治亚大学的历史学副教授,他的研究重点是中世纪早期。她是中世纪早期西方的猪军团和梅罗文王国圣徒传记的社会生活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