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汽车周四与美国政府达成和解,这是十年来违反《清洁空气法》报告规定的行为。根据法律,影响车辆排放设备的缺陷或召回必须报告给环境保护局。
但是,EPA助理行政长官Susan Bodine表示,十多年来,丰田未能向EPA报告有关其汽车潜在缺陷的强制性信息,从而使该机构处于黑暗之中并逃避了监督。 EPA认为此失败严重违反了《清洁空气法》。"
如果制造商知道排放缺陷会影响给定模型年份中特定模型的至少25辆或更多车辆(或发动机),则应假定制造商提交排放缺陷信息报告。他们还必须在开始召回以解决排放问题时提交自愿的排放召回报告,以及关于召回进度的季度报告。
但是,司法部表示,从2005年开始的10年间,丰田汽车在78处排放缺陷信息报告区域中的某个地方延迟提交报告,这段时间影响了数百万辆汽车,其中许多车子都在EPA的那一刻被抛弃了。 2015年。此外,还有20份从未提交过的召回报告(和200份季度报告)。
美国司法部说,日本丰田选择遵循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委员会设定的较弱的排放缺陷报告要求,并且只有在遵守CARB的情况下,才会向EPA提交缺陷报告。
丰田汽车已经与政府达成和解,承认并接受这失去的十年报告的责任。因此,它将支付1.8亿美元的民事罚款,这是有史以来因违反《清洁空气法》的这一要求而被罚款的最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