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也将受到法律的约束。并且此前曾表示,如果法律通过,它将禁止在其产品上共享新闻,并声称由于立法威胁而减少了对该国的投资。
“网站之间无限制链接的原则是搜索的基础。谷歌今天警告说,如果此版本的《代码》成为法律,再加上难以控制的财务和运营风险,它将使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停止在澳大利亚提供Google搜索。”
去年八月,这家科技巨头对该提案提出了另一个建议,警告说,如果政府继续努力使该科技巨头与媒体业务分享广告收入,该国产品的质量可能会受到损害,并且可能会免费。
自去年夏天以来,谷歌似乎已经改变了游说方式-显然放弃了完全破坏法律的企图,而试图重塑法律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财务影响。
它最近的游说活动着眼于试图消除立法草案中最有害的元素(如它所见),同时还推动了去年急速启动的“新闻展示”计划,作为向出版商付款的替代模式它将成为《守则》规定的汇款工具。
澳大利亚国会目前正在审议的澳大利亚数字新闻法规的立法草案包括一项有争议的要求,即科技巨头谷歌和Facebook向发布商支付链接到其内容的费用,而不仅仅是显示文本片段。
然而,谷歌警告澳大利亚,如果它为“链接和摘要”付费,将会破坏互联网的运作方式。
该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副总统梅尔席尔瓦(Mel Silva)在今天向参议院经济委员会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说:“《守则》中的这一规定将为我们的业务和数字经济树立一个站不住脚的先例。它与搜索引擎的工作方式或互联网的工作方式不兼容,而不仅仅是Google的观点-本咨询收到的许多意见书中都引用了它。
“网站之间无限制链接的原则是搜索的基础。如果此版本的《守则》成为法律,再加上难以控制的财务和运营风险,它将使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停止在澳大利亚提供Google搜索。”
当然,并非只有谷歌对要求支付链接费用的提议大声疾呼。
互联网的发明者蒂姆·伯纳斯·李爵士(Sir Tim Berners-Lee)警告说,该立法草案“冒着违反网络的基本原则的危险,要求支付某些在线内容之间的链接费用,”还有其他令人震惊的呈文。
“在搜索引擎在网络上有效之前,从一页到另一页的链接是查找材料的唯一方法。搜索引擎使该过程更加有效,但它们只能通过使用Web的链接结构作为其主要输入来实现。因此,链接是网络的基础。
“据我所知,提议的代码旨在要求选定的数字平台必须进行谈判,并可能需要付费才能链接到特定新闻提供商组的新闻内容。
“对网络上的链接收取费用会阻止网络内容价值的重要方面。据我所知,目前尚无合法要求为其他内容的链接付款的示例。自由链接的能力-意味着对链接站点的内容无限制,并且无需支付金钱费用-对于网络的运行方式,网络的繁荣发展以及今后几十年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伯纳斯·李(Berners-Lee)的来文并未提及摘要。不止一次。都是关于链接的。
同时,谷歌刚刚与法国的发行商达成协议,他们称该协议涵盖了内容摘要的支付。
在欧盟,这家技术巨头受制于一项已经过改革的版权指令,该指令扩大了对新闻内容的邻接权,以涵盖文本片段的重复使用。尽管该指令未涵盖链接或“非常简短的摘录”。
Google在法国表示,它只为“超出链接和简短摘录的内容”付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它没有提及任何片段。
法国出版商认为,欧盟法律显然确实涵盖了Google通常在其新闻汇总器中显示的不太简短的文字摘要-指出该指令指出,不应以影响邻国权利效力的方式解释例外。因此,如果Google试图拒绝片段付款,那么它看起来将面临一场法国大战。
但是在澳大利亚,仍然有很多比赛可以玩。因此,在下面,Google试图将实际上是两个单独且截然不同的问题(链接付款与摘要付款)混为一谈-希望减少财务影响与已纳入欧盟法律的内容。 (尽管到目前为止,该指令仅在法国得到了积极实施,在将该指令转化为国家法律方面领先于其他欧盟国家)。
在澳大利亚,谷歌还大力推动《准则》“指定新闻展示柜”(又名“法律展示”,即在有关付费出版商的法律文字发布后启动的程序)—游说其成为达成“商业协议”的工具支付澳大利亚新闻出版商的价值”。
当然,商业谈判流程比科技巨头更可取(且熟悉),而不是受《守则》提议的“最终报价仲裁模型”的约束(Google攻击该模型具有“有偏见的标准”),并声称将其置于“难以控制的财务和运营范围”风险”。
席尔瓦还指出:“如果将其替换为基于可比交易的标准商业仲裁,这将激励善意谈判,并确保我们以强有力的争端解决方式承担责任。”
该技术巨头真正热衷于从当前草案中删除的第三项规定要求其在更改算法之前提前通知发布者,这可能会影响其内容的发现方式。
它表示:“可以对算法通知条款进行调整,以仅要求对Google的算法的切实可行的更改进行合理的通知,以确保发布者能够对影响它们的更改做出响应。”
几年来,考虑到Google的地位如何从“我们永远不会为新闻付费”(先于任何相关法律)转变为“请让我们通过专有许可计划为新闻付费”,这当然很有趣。欧盟已经通过了一项指令,目前正在法国积极实施(在竞争法的帮助下),澳大利亚也正在努力签署类似的法律。
当然,让任何人付费以在线链接到内容的想法显然是一个可怕的想法,应该放弃。
但是,如果草案的一部分是澳大利亚立法者的一项谈判策略,就是要让谷歌接受谷歌必须向出版商支付一定价格的报酬,那么它似乎就是赢家。
正如席尔瓦(Silva)所说,虽然Google威胁要关闭其搜索引擎的威胁听起来“像是开”,但当您考虑存在多少个替代搜索引擎时,它几乎不是曾经的威胁。 特别是由于许多替代搜索引擎对用户隐私的滥用程度要低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