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被告承认他们造成损害和法官向陪审团告知陪审团,但被告造成了诸如伦敦的壳牌总部,伦敦的贝壳总体损坏的委员会被控造成了25,000英镑的活动家。换句话说,如果法律正确应用,陪审团别无选择,只能找到有罪。当陪审员偏离法律和“罗伊”这样的时候,它被称为“无效”。但是,如果,如果有陪审团应该以这种方式表现?
2019年4月15日,七个灭绝叛乱抗议者损坏了贝壳的伦敦总部,试图引起对气候紧急情况的关注。快速进修:壳牌已经破坏了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并且对化石燃料的持续投资的程度与全球变暖的安全水平不相容。
七名抗议者中有六个抵押犯罪,他们的案子最近被审判。在审判中,被告代表自己,承认他们的行为,但声称这是一个“必要的”和“按比例”反应壳体造成的严重伤害和死亡。这种防守的弱点是它没有法律的基础。尽管如此,陪审团毫不犹豫地相信,虽然被告非法行动,但他们在道德上是对的,或者至少不受谴责。也就是说,陪审员遵循他们的良心而不是申请法律。
陪审团是否以这种方式表现出来?简短的答案是“是”,但甚至考虑到它们都非常沮丧。陪审团通常由法官指导,以确定证据的准确性和意义,对法律进行证据,并达成判决,而不允许同情妥协他们的评价。他们不应该质疑法律本身。此外,如果律师争论该案件建议陪审团在提出判决时不需要申请法律,则藐视法庭,可能会宣布误判。
管理陪审团行为的法律主要涉及将陪审团限制在法庭上提出的证据。如果在判决之前,陪审员在法庭外寻求信息或讨论案件,他们藐视法庭。陪审员发誓誓言变化,但在英国,它是“忠实地尝试被告并根据证据赋予真正的判决”。然而,没有任何法律要求,陪审团必须在决定上使用的原因。部分原因是,这是因为陪审团的审议应该摆脱操纵,并且它的任何政策都会妥协。因此,管理陪审团的法律留下了陪审员忽视法律的自由或法官关于如何应用法律的指导。
因为陪审团的推理并非有问题,所以他们的判决与一些非常罕见的例外有面值。例如,肯塔基州谋杀审判的陪审团同意翻转一枚硬币,以在审议九个小时后对其有罪的判决定居。法官以某种方式发现了它并宣布误测,但如果陪审员保持秘密,可能会纳入如何达成判决。在一些司法管辖区,一个法官如果他或她认为没有合理的陪审团可以有一些结论,法官可以估计有罪的判决。这是保护来自恶意陪审团的被告。
鉴于陪审团有无效的力量,如果他们使用它吗?当一个人相信被告时,有理由无效是在道德上毁坏(所有事情都考虑了ED),以便如果被定罪,他们将是不公正的惩罚。假设一个人应该采取行动,从不公正的伤害中捍卫,那么应该采取行动,以防止一名无可指责的被告(Huemer 2018)的定罪。这一推理(可能是隐含的)可能会推动陪审团在贝壳案中的决定。实际上,这里有一个对称的是,被告旨在防止由于气候变化导致第三方对第三方造成不高伤的伤害。
除了一边,这表明有感兴趣的环境和社会正义活动人员的法律防御战略 - 一个可能无法建议他们拥有无效的力量,但人们可能会模拟你希望陪审团采用的推理强调被告如何采取行动,以防止对第三方伤害不公正。
当他们考虑偏见陪审团的可能性时,陪审员可能会犹豫。例如,可能是一个种族主义者的陪审团忽视了法律,无论是谋杀一个黑人的白人吗?偏见的白人陪审团可能会误解[1]判断当一个白人杀死一个黑人时,判断对谋杀的惩罚是不成比例的。 (虽然如此,但陪审团倾向于减轻警察,检察官和法官的种族主义,见粘土[1998和以下评论]和Lammy审查。)
有利于申请法律而不是遵循一个人的良知的一个原因是通过自由主义的民主制定了法律[2]并代表了一个测试的知识库。例如,典型人员不一定会突出自己的“超越合理怀疑”的标准,但我们通过几代集体批判反思将其作为一种良好的标准。因此,如果一个人的良心与法律冲突,那应该暂停。被告真的是无可指头的吗?也许他们的惩罚毕竟不会是不公正的?我是否有理由认为我的个人道德判断优于累计法律的思维?
这种推理表明,当制定法律的过程使其脱离道德步伐时,无效更加合理。考虑两种可能发生的方式:首先,道德景观可能会迅速转移,留下相对缓慢的立法过程。当发生这种情况时,现有法律可以开始提供经常结果。其次,法律可能是不民主的,因为强大的游说者在设计法律时已经过分了。
两个因素可以在贝壳案中玩耍。气候变化的存在威胁已经创造了新的道德要求,以便快速改变锁定我们的社会结构锁定自我破坏性实践。当人们正在制定产权法时,他们(可理解地)没有考虑人们可能针对推动人类对社会崩溃的公司的财产。壳牌也有淫,以防止限制气候变化的政策,从而有助于防止人们防止社会崩溃的紧迫性和绝望。因此,在贝壳案中,陪审员有很好的理由,有利于他们对法律的良好。
相比之下,偏见的白色陪审团考虑到是否释放黑人的白凶手应该考虑“法律面前平等”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凶手或受害者皮肤的颜色应该对犯罪的惩罚没有承受。很少有理由怀疑这一成熟的原则;它经过仔细考虑,几乎普遍同意成为自由社会的基石。此外,这种种族的案例正是在解决原则时立刻在考虑的立法者思考,因此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这将有任何道德相关的差异,这将为例外证明。
简而言之,在考虑到流氓时,陪审员旨在遵守自身的正义感和尊重法律所代表的积累文化知识之间的平衡。这肯定是有合理的(甚至是道德强制性)无效的空间,我们可能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与环境抗议和其他社会正义运动相比看到更多。
[1]当然,这些陪审团可能不会犯错误,而是故意旨在旨在在没有任何关于司法的情况下对他人施加世界观。 我将这些案件放在一边,只关注陪审团真诚地受到司法的案件。 Conrad,Clay S.(1998)。 陪审团无效,学说的演变,卡罗来纳州学术出版社,第167-185页。 Huemer,Michael(2018)。 忽视法律的责任。 CRIM法和Philos 1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