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伊·雷菲特 (Guy Reffitt) 在参与骚乱三周后于 1 月下旬被捕,此后一直入狱。他对五项联邦指控表示不认罪,包括将枪支带到国会大厦和妨碍司法公正。他的 Windows 笔记本电脑是 FBI 没收的几台设备之一,调查人员称这些设备受密码保护,但可以使用 Reffitt 的脸解锁。检察官说,法医证据表明,笔记本电脑中包含来自 Reffitt 戴头盔的相机的数千兆字节的镜头,据称他用这些镜头记录了一些骚乱。检察官询问法院是否可以强迫 Reffitt 坐在电脑前解锁。雷菲特的律师告诉法庭,他的当事人“不记得”密码,但法庭站在政府一边,批准了强制他进行生物识别的动议。雷菲特的律师告诉首先报道法院命令的 CNN,笔记本电脑现已解锁。政府利用了第五修正案的漏洞,该修正案赋予美国任何人保持沉默的权利,包括不交出可能将他们牵连到犯罪的信息(例如密码)的权利。但一些法院裁定,这些保护措施不能扩展到可以用来代替密码的人的身体特征,例如面部扫描或指纹。在 Reffitt 的起诉书中,FBI 也说了同样的话,认为强迫 Reffitt 坐在电脑前解锁他的电脑“不会违反被告的第五修正案禁止自证其罪的权利”。美国各地的法院对第五修正案的解读以及它是否适用于强制使用个人的生物识别技术仍然存在分歧。美国最高法院不太可能在短期内解决这个问题,在多年内驳回了两份对此事作出裁决的请愿书,主要由各州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