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您的浏览器需要 Javascript 才能使用本网站。如果您不确定如何激活它,请参考此网站:https://www.enable-javascript.com/ 我是从维多利亚州写信的,该州于 1970 年成为澳大利亚第一个司法管辖区世界强制要求在汽车上系安全带。该立法被抨击为侵犯个人自由,但维多利亚人接受了它,因为它挽救了生命。现在世界上大部分地区都有类似的立法。我不记得上次听到有人要求不系安全带驾驶的自由是什么时候。取而代之的是,我们现在听到要求可以自由地针对导致 COVID-19 的病毒接种疫苗。美国奥运射箭队成员布雷迪·埃里森 (Brady Ellison) 表示,他不接种疫苗的决定“100% 是个人选择”,并坚称“任何不这样做的人都在剥夺人们的自由。”奇怪的是,要求我们系安全带的法律确实是对自由的直接侵犯,而要求人们在可能感染其他人的地方接种疫苗的法律限制了一种自由以保护他人安全开展业务的自由。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强烈支持要求汽车上的司机和乘客系安全带的法律。在美国,这些法律估计已挽救了大约 370,000 人的生命,并防止了更多更严重的伤害。然而,这些法律是家长式的。他们强迫我们为自己的利益做一些事情。它们违反了约翰·斯图尔特·米尔 (John Stuart Mill) 的著名原则:“在违背文明社区任何成员意愿的情况下,对其行使权力的唯一目的是防止对其他人造成伤害。”胁迫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这一事实“不是充分的保证”。这个原则有很多话要说,特别是当它被用来反对无受害者行为的法律时,比如成年人之间自愿的同性恋关系或自愿安乐死。但密尔对“文明”社区成员对自己的利益做出理性选择的能力比我们今天有理由更有信心。在强制使用安全带之前,政府开展了宣传活动,教育人们不系安全带的风险。这些活动产生了一些影响,但系安全带的人数远不及今天美国佩戴安全带的人数的 90% 或更多(在许多其他国家,不系安全带是一种违法行为,这一数字相似或更高)。
原因是我们不擅长保护自己免受非常小的灾难风险。每次我们上车时,如果我们不系安全带,我们卷入严重到造成伤害的事故的可能性很小。尽管如此,考虑到佩戴腰带的成本微乎其微,从自身利益的合理计算来看,不佩戴腰带是不合理的。因未系安全带而受伤的车祸幸存者承认并后悔他们的不理性——但只有在为时已晚时,对于那些坐在安全带上遇难的人来说总是如此。我们现在看到疫苗接种的情况非常相似。 Brytney Cobia 最近在 Facebook 上发布了以下关于她在阿拉巴马州伯明翰担任医生的经历的描述:“我正在接纳患有非常严重的 COVID-19 感染的年轻健康人入院。他们在插管前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求我要疫苗。我握着他们的手告诉他们我很抱歉,但为时已晚。几天后,当我呼唤死亡之时,我拥抱了他们的家人,我告诉他们纪念亲人的最佳方式是去接种疫苗并鼓励他们认识的每个人都这样做。他们哭了。他们告诉我他们不知道。他们认为这是一个骗局。他们认为这是政治性的。他们认为因为他们有某种血型或某种肤色,所以他们不会生病。他们认为这“只是流感”。但他们错了。他们希望他们能回去。但他们不能。”同样的原因证明强制接种 COVID-19 疫苗是合理的;否则,太多人会做出后来后悔的决定。一个人必须非常冷酷地说:“这是他们自己的错,让他们去死吧。”无论如何,在 COVID-19 时代,强制接种疫苗并不违反米尔的“伤害他人”原则。未接种疫苗的奥运运动员会给他人带来风险,就像在繁忙的街道上超速行驶一样。埃里森唯一应该有的“个人选择”是接种疫苗或待在家里。如果国际奥委会说只有接种疫苗的运动员才能参加比赛,那将使成千上万的运动员免于增加感染的风险,并且有理由压倒埃里森不接种疫苗参加比赛的愿望。出于同样的原因,法国和希腊上个月宣布的规定要求人们去电影院、酒吧或乘火车旅行时出示疫苗接种证明并不侵犯任何人的自由。今年 2 月,当印度尼西亚政府成为第一个强制所有成年人接种疫苗时,真正的悲剧不是它侵犯了公民的自由,而是富裕国家没有捐赠实施该法律所需的疫苗。结果,印度尼西亚现在是病毒的中心,数以万计未接种疫苗的印度尼西亚人死亡。 Peter Singer 是普林斯顿大学生物伦理学教授,也是非营利组织 The Life You Can Save 的创始人。他的著作包括《动物解放》、《实践伦理》和《现实世界中的伦理》。©Project Syndicate,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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