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 3草案的第四個版本將是GPL 3最後一個草案版本,自由軟體基金會也已訂下GPL 3正式版公布實施時間為今年6月29日。
自由軟體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FSF)在周四(5/31)發表了GPL 3草案的第四個版本,這將是GPL 3最後一個草案版本,自由軟體基金會也已訂下GPL 3正式版公布實施時間為今年6月29日,在此之前仍會聽取各方回饋意見。
此一版本與第三草案最大的不同在於透過相容授權解決了FSF與Apache軟體基金會(Apache Software Foundation)之間的適法性問題,意味著開發人員可以結合分別來自FSF及Apache授權的軟體以創造一個更大的應用程式。
另一個最受矚目的議題為GPL 3對Novell與微軟合作案的處理方式。新出現的草案並未直接扼止類似的合作,而是規定如果業者要針對那些自該業者手上取得軟體的使用者提供專利保護,那麼,該專利保護將自動延伸到任何取得該軟體的使用者身上,不論該使用者是自何種管道取得該軟體。
因為在微軟與Novell的協議中,微軟同意不對Novell Linux的客戶提出侵權訴訟,同時微軟也可銷售Novell產品。
這使得微軟成為Linux經銷商,並且受到GPL 3的規範,因此,那些微軟所提供給Novell顧客的專利保護措施將會延伸到任何使用Novell基於GPL 3所開發的產品的客戶身上。
GPL為開放原始碼通用授權,提供使用者擁有自由的研究、複製、分享、重新使用及修改的權限,是由自由軟體基金會創辦人Richard Stallman在1998年所起草,自GPL 2迄今已有16年未修改該授權。
Richard Stallman呼籲開發人員及業者儘快昇級到GPL 3。他提出幾項理由,包括GPL 3將防堵電腦中含有那些不能修改的GPL軟體,這些軟體通常是電腦製造商用來提供一些使用者不想有的功能,例如版權管理軟體(DRM),但這並不屬於自由軟體的定義,自由軟體代表著使用者可以自行控制軟體能夠做什麼。
Richard Stallman亦指出GPL 3將會把微軟對開放源碼產品侵犯其數百項專利的宣稱改成對付微軟的利器。其他優點還包括國際化、支援BitTorren及與Apache授權的互通等。
此外,有鑑於有些開發人員仍屬意GPL 2,因此,Richard Stallman說明,GPL 2仍為有效授權,而且就算有些人使用GPL 2或有些人使用GPL 3也不會發生太大的問題,雖然這兩個授權版本並不相容,但問題亦不嚴重。
由於GPL 2及GPL 3的不相容意味著無法有合法管道來結合建立在這兩個不同授權的軟體開發計畫,不過,Richard Stallman表示,該不相容也只出現在開發人員想要將兩個不同授權的計畫整合成單一計畫之時,並不妨礙不同授權的軟體在同一作業系統中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