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则

by @cacard on 2006-07-20 23:32:38

StephenZhai  投递了 What is 1% rule? 这篇文章的翻译。

这是一个新兴的经验法则。如果有100个人在线,其中1个人创建了内容,10个人将会与之“互动”(发表评论或提出一些改进等),而其余的89人则只是浏览。

这是一个从YouTube引爆出来的流行时尚meme,YouTube在短短18个月内从零占据了60%的美国所有在线观看视频节目。

这些数字显示:每天有1亿次下载65000次上传——正如Antony Mayfield指出的,每1次上传就有1538次下载——且每月有2000万单独用户。

这把“创造者比消费者”的比例放在了仅0.5%上,但言之过早,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发现了YouTube(而且因为任何一个网页都可以放置YouTube的链接使得下载比上传容易得多)。

再考虑一下从其它社区内容生成项目的统计数字。根据Church of the Customer的报告,维基百科Wikipedia:50%的维基百科的文章编辑由0.7%的用户完成,70%的维基百科的文章由仅1.8%的用户写作。

从社区类网站获得的早先度量标准显示20%的用户制作了约80%的内容,越来越多的数据点给Web 2.0网站需要如何思考描绘了清晰的图像。例如,一个靠互动和用户制作内容的网站将会看到十分之九的用户仅仅是路过。

雅虎的Bradley Horowitz指出这个法则同样适用于雅虎:在雅虎组群Yahoo Groups中,“1%的用户数量就可以启动一个组;10%的用户可能积极参与,并且是实际内容作者,或者发表一个新话题又或者回应正在进行中的话题;而100%的用户都受益于以上组群的活动。”这些都在他二月份的博客中提到过。

所以结论是什么呢?在网上你不能期望太多。当然,你也可以模仿《梦幻成真》Field of Dreams,你创建了它,它就会实现。麻烦就是,和现实生活中一样,找到最初的创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