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谈到互联网法规时,我们已经正式进入了纯粹愚蠢的季节。过去两年来,不时有报道称,白宫正在研究发布一项行政命令,试图抨击第230条,并惩罚公司,因为政府相信,大型社交媒体公司的内容审查做法对保守派有偏见的谬论。在过去两年里,不时有报道称,白宫正在研究发布一项行政命令,试图攻击第230条,并惩罚公司,因为政府相信,大型社交媒体公司的内容审查做法对保守派有偏见。
然而,很明显,推特只需链接那些认为特朗普的推文具有误导性的人,就能让我们的总统大发雷霆,最终打破行政命令。这一条与过去提出的草案有些不同,尽管它的渊源相同(据我采访的几个人说,这项新的行政命令是仓促起草的,目的是安抚一位愤怒的总统,他无法忍受有人可能纠正他的胡说八道的想法)。你可以看看昨晚发给大家的草稿。预计最终版本至少会有点接近这一点。
需要澄清的是:行政命令是无稽之谈。你不能用行政命令推翻法律,也不能无视宪法。这项行政命令试图两者兼而有之。它还公然反对言论自由,反对私有财产,支持大政府--鉴于特朗普和他的奉承追随者喜欢坚称他们与所有这些事情相反,这只是一种温和的搞笑。但同时,由于行政命令的权力有限,行政部门可以做的实际事情很少,因此会有很多吹毛求疵的声音。这篇文章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让特朗普的粉丝认为他做了一些攻击社交媒体公司的事情,但你挖得越深,你就会发现越虚无。
让我们深入研究一下这一堆废话吧。如果你不理解第230条的详细内容,就会说因为第230条的好心人条款需要诚信,所以230条中限制在线内容的借口行为或与在线平台服务条款不符的行为不在230条款的涵盖范围内,这听起来可能是合理的论据,但如果你不理解第230条的详细内容,就会说230条不包括在230条的规定范围之内,因为善意的撒玛利亚人条款要求善意,所以限制在线内容的借口行为或与在线平台的服务条款不符的行为不在230条款的涵盖范围之内:
第230(C)条旨在解决互联网早期法院的裁决,即在线平台参与编辑或限制他人发布的内容,从而成为内容的“发布者”,并可能对诽谤等侵权行为负责。正如第230(C)条的标题所清楚说明的那样,该条款旨在向交互式计算机服务(如Twitter之类的在线平台)的提供商提供责任“保护”,当提供商认为内容(在第230(C)(2)(A)款中)淫秽、过度暴力、骚扰或其他令人反感时,该服务提供商从事“好心人”屏蔽内容。第230(C)(1)款概括地规定,任何交互式计算机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被视为由另一人提供的内容的发布者或演讲者。但第230(C)(2)款在提供商编辑其他人提供的内容时限定了这一原则。(C)(2)项具体涉及免于“民事责任”的保护,并澄清,如果提供者出于“善意”采取行动,限制其认为“淫秽、肮脏、过度暴力、骚扰或其他令人反感的”内容的获取,则该提供者受到保护而不承担责任。该规定不延伸到限制在线内容的欺骗性或借口行为,或与在线平台服务条款不一致的行为。如果交互式计算机服务提供者删除或限制访问内容,并且其行为不符合(C)(2)(A)项的标准,则该交互式计算机服务提供者从事编辑行为。通过使自己成为(C)(2)(A)项保护范围之外的内容编辑,这种提供者丧失了第230(C)(1)款规定的被视为“出版者或演讲者”的任何保护,而第230(C)(1)款只适用于仅仅为其他人提供的内容提供平台的提供者。美国的政策是,所有部门和机构都应根据本节的解释适用第230(C)条。
这就像许多错误信息一样,有一个小小的真相金块,埋在一堆纯粹的废话中。真相的核心:第230条从来没有涵盖平台创建的内容。这意味着,这行文字通知人们,有更多关于邮寄选票的信息,这是Twitter创建的,当然,它对这些内容本身负有责任。不过,情况一直都是这样。这项行政命令并没有改变这一点。
但这里几乎所有的其他东西都是荒谬的胡说八道。法院一而再、再而三地裁定,
从那时起,总统试图让各机构去做一些他们做不到的事情,即使他们无论如何都想做一些事情,这也是毫无意义的。
为进一步推进本节(A)款所述政策,商务部长(部长)应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NTIA)向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提交规则制定请愿书,要求FCC尽快提出规则,以澄清:
(I)限制取用或取得资料的行动并非第230条(C)(2)(A)段所指的“真诚地采取”的条件,特别是该等行动将被视为:
(一)欺骗性的、虚构的或者与提供者的服务条款不符的;(二)通知不充分、解释不合理或者承诺没有有意义的发言机会的结果;
(Ii)NTIA得出结论的任何其他拟议的条例可能适合推进本条(A)款所述的政策。
有那么多废话要在这里拆开。首先,联邦通信委员会无权发布这样的规定。没有,零,零。在Reno诉ACLU案中,部分裁决以违宪为由驳回了CDA的所有其他部分,其中明确表示FCC没有监管网站的权力。更可笑的是,当你意识到这是交到同一个联邦通信委员会手中时,这个联邦通信委员会周一到周日一次又一次地上下、向左、向右、中间、向后和向前宣誓,它没有权力监管中立,也不想有任何权力监管中立,甚至想到联邦通信委员会可能想要对它有权监管的电信系统的部分实施中立,这就更可笑了,因为你意识到,这就是联邦通信委员会上上下下、左、右、中、后和前宣誓的同一个FCC,它没有权力监管中立,甚至认为FCC可能想要对它有权监管的电信系统部分实施中立。因此,你有一个联邦通信委员会表示,它不能对基础设施参与者强制执行中立(同样,法院已明确表示它对此有权威),而被告知它需要对边缘提供商强制执行中立(没有明智的人认为它有权威)。
其次,法院长期以来一直认定,善意对待的唯一合理解释是,平台在选择缓和什么方面有非常广泛的余地。法院不可能在没有遇到第一修正案关于强制言论和任何人做出自己编辑判断的能力的重大问题的情况下进行第二次猜测。第三,欺骗性的、托词的或与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条款不一致的再次超出了FCC的权限。它可能在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覆盖范围内,但范围非常有限。做出一个不成熟、权力太大的爱哭鬼不喜欢的编辑决定既不具有欺骗性,也不与网站的服务条款相抵触。
第三,注意订单的具体内容。总统可以指挥的NTIA被告知向FCC请愿(总统不能指挥)。FCC不需要对这份请愿书做任何事情。胡说八道,旨在让人们以为有人做了什么。
也许认识到FCC的部分是多么愚蠢,EO也在FTC中套牢了绳子。但这也不会走得太远:
根据“美国法典”第15编第45条,联邦贸易委员会应考虑根据适用法律,酌情采取行动,禁止商业中或影响商业的不公平或欺骗性行为或做法。此类不公平或欺骗性的行为或做法应包括受第230条监管的实体的做法,这些实体以与这些实体对这些做法的公开陈述不符的方式限制言论。
首先,联邦贸易委员会已经有权禁止不公平和欺骗性的行为。所以告诉联邦贸易委员会它应该做它已经做的事情是.。再一次..。毫无意义。至于告诉联邦贸易委员会追查限制言论的平台.。嗯,这简直是明目张胆的违宪,联邦贸易委员会知道它会输掉任何这样的官司。它会输得惨不忍睹,令人难堪。如果联邦贸易委员会仅仅是为了它的地狱而选择经历这件事,我会非常惊讶的。
这一条款的整个框架就像一个发烧的梦,来自所有试图通过误读最高法院三项非常重要的裁决来挑战第230条的失败诉讼,其中两项并没有说出许多抱怨的人认为他们说了什么,而另一项却被他们忽视了。你会在这里看到他们误读的两个:
(A)美国的政策是,大型社交媒体平台,例如Twitter和Facebook,作为传统公共论坛的功能等价物,不应侵犯受保护的言论。最高法院将社交媒体网站描述为现代公共广场,“可以为普通公民提供可能是最强大的机制,让他们发出自己的声音。”“帕金汉姆诉北卡罗来纳州”[哥伦比亚特区最高法院判例汇编“第137页]。1730、1737(2017)。通过这些渠道进行沟通对于有意义地参与美国民主已变得重要,包括向民选领导人请愿。这些网站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公共论坛,让其他人参与自由表达和辩论。参。参见“普鲁奈德购物中心诉罗宾斯”案,载于“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汇编”第447卷,第74、85-89页(1980)。
Packingham和Pruneyard经常被那些也不理解的人引用,争辩说Twitter是一个公共论坛。法院已经多次驳回了这一指控。他们应该这样做,因为这两个案例都没有说出人们所说的话。帕金汉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案件,在这个案件中,最高法院非常明确地表示,政府不能通过一项将人们从互联网上踢出去的法律。就是这样。请注意,它适用于政府。它不适用于私营公司。
Pruneyard是一个关于特定购物中心是否已经成为公共广场的案例,限制了所有者将人们赶出去的能力。任何引用该案辩称其裁决适用于社交媒体的人都必须忽略(1)Pruneyard中非常具体的事实模式,以及(2)自Pruneyard以来的多起案件,这些案件将裁决范围缩小到似乎只适用于有问题的购物中心。这一点在去年夏天的曼哈顿社区网络(曼哈顿Neighborhood Network)案中就得到了明确的体现。在该案中,保守派法官明确表示,普鲁奈德是一个特例,社交媒体甚至根本不会接近公共论坛的标准。在这起案件中,5名保守派法官明确表示,普鲁奈德是一个特例,社交媒体甚至根本达不到公共论坛的标准。不管结果如何,自由派的4名法官对整个判决持不同意见,但即便是他们的异议也清楚地表明,他们同意这样一个事实,即私人公司不会仅仅通过主持对话就变成受第一修正案约束的公共论坛。
情况就是这样,尽管这项行政命令是由特朗普最近任命的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撰写的,而且详细阐述了为了达到Pruneyard标准,一个网站需要执行一项传统上完全由政府执行的功能。这不是Twitter。事实上,卡瓦诺在MNN案中的观点是对私有财产权的有力支持,并清楚地说明了为什么特朗普的行政命令与此恰恰相反:
简而言之,仅仅主持他人的演讲并不是一项传统的、排他性的公共职能,也不能单独将私人实体转变为受第一修正案约束的国家行为者。
如果规则不同,所有开放财产发表言论的私人业主和私人承租人都将受到第一修正案的限制,并将失去在该公开论坛内行使他们认为适当的编辑自由裁量权的能力。私人业主和私人承租人将面临令人不快的选择,要么允许所有人进入,要么干脆关闭平台。“宪法决不要求这种将私有财产奉献给公共用途的弱化原则。”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不必把他的报纸当作“一辆舞台马车,每个人都有座位”……。这一原则仍然适用。正如最高法院在哈金斯所说的那样,认为提供言论论坛的私人财产所有者受到第一修正案的限制,将是“制定一项法院制定的法律,完全无视这个国家私人财产所有权所依据的宪法基础。”。宪法“没有禁止私有财产所有者和私人承租人对其财产上的言论和演讲者行使编辑自由裁量权。
换句话说,行政命令对完全无关的帕金汉姆案和完全无关的普鲁尼亚德案件的依赖,只是更多的无稽之谈。
然后,行政命令要求司法部长骚扰总统不喜欢的公司:
(A)总检察长应设立一个工作组,研究禁止在线平台从事不公平和欺骗性行为和做法的州法规的可能执行情况。工作组应酌情并根据适用法律邀请各州总检察长进行讨论和协商。
当然,这已经在反垄断领域发生了,我怀疑这里是否会有什么不同。只是对所谓政治观点的更多恶意骚扰。
行政命令中唯一可以由行政命令处理的是一项琐碎而愚蠢的决定,可能是让联邦政府停止购买总统不喜欢的平台上的广告。只是它甚至没有这么说。标题说,禁止花费联邦纳税人的钱在违反言论自由原则的网络平台上做广告,但这只是标题。该标题下的实际细节并不是说任何人都必须停止购买广告。它只是要求联邦机构浪费时间来说明他们在这些平台上花费了多少广告,并评估这可能会导致广告实际上减少,但这里没有订购。
各执行部门和机构(机构)的负责人应审查其机构在支付给在线平台的广告和营销方面的联邦支出。这种审查应包括花费的金额、支持的在线平台、每个在线平台施加的基于观点的言论限制、对该在线平台是否适合该机构的言论的评估,以及可用于限制不适合该机构的言论的在线平台的广告费用的法定机构。
当然,这看起来有点无意义和琐碎。这不太可能起到很大作用,但如果它确实导致广告减少,只会损害联邦政府发布它想要发布的信息的能力,所以如果总统想以这种方式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那么,那是他的决定。当然,你几乎可以打赌,随着这种情况的发生,总统的连任竞选活动正在这些相同的平台上花费大量资金。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在分散注意力。目前的民调结果对特朗普来说并不乐观,超过10万人死亡,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特朗普自己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管理不善。他不想让人们谈论这件事,所以他做了一些像这样的表演。这确实让人们议论纷纷,他很清楚,他那群无知的马屁精追随者会接受这一说法,错误地认为它实际上是有意义的,会以某种方式夺走第230条。它不是。它不能。它是胡说八道。
尽管如此,它已经在起作用了。我已经看到主要媒体声称这是特朗普限制230条款或削减它,他的粉丝们跳上跳下,尽管最终结果完全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不要成为那些愚蠢的人中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