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告诉我,它的实际错误是一开始就批准了这款应用,当时它不符合它的指导方针。苹果允许这些类型的客户端应用 - ,在这里你不能注册,只允许登录 - 获得商业服务,而不是消费者产品。这就是为什么公司通常付费的Basecamp在应用商店上被允许,而用户付费的嘿则不被允许。
这句话是皮尔斯的解释,不是直接引用,但从表面上看,这种企业/消费者的区别似乎站不住脚。
首先,App Store审查指南中没有做出这样的区分。“Consumer”的唯一实例指的是“Consumer Health Records API”。Basecamp为不在他们的iOS应用程序中支持应用内购买而付出的代价是,他们失去了任何可以在应用内注册但不会在应用外注册的用户数量。这就是竞争。同样,抛开苹果应该允许应用程序在应用程序中使用自己的支付系统,或者能够链接到网站进行注册,或者至少告诉用户如何注册 - 的论点,应用程序的制造商应该能够说,“好的,我们甚至不会告诉用户如何在我们的应用程序内注册;我们的应用程序只针对现有客户,我们会在应用程序之外获得所有的用户”。这似乎完全符合App Store指导方针的书面规则。
第二,如何在书面上作出这样的区分?有些应用程序绝对是“商业服务”,有些绝对是“消费产品”(例如游戏),但要说介于两者之间的区域包含了许多灰色区域,这是轻描淡写的。整个计算 - 的移动时代,苹果自己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定义了 - 的时代,是关于抹去商业产品和消费产品之间截然不同的界限的。
纯属巧合的是,在这场争论爆发之前,我将我的Dling Fireball的公共联系地址(至少是暂时的)切换到了我的@hey.com电子邮件地址。我用的是我用来支付Basecamp的同一张公司信用卡。这怎么会不是一项商业服务呢?我敢肯定他妈的那样向我的会计师汇报。到底是谁每年为电子邮件服务支付100美元,而不以某种方式将其用于商业?
我不是想遮遮掩掩,但是iPhone本身是什么呢?是商用设备还是消费产品?
使用或代替and作为连词显然是可笑的。 - (以及iPad、Mac和AirPods,以及苹果生产的几乎所有其他产品)既是严肃的工作相关商务设备,也是完全有趣的娱乐消费品,iPhone通常是为同样的人服务的。几乎任何通信服务都是如此。苹果自己的iMessage是面向企业还是面向消费者?当然两者都有。
另一个区别是:苹果允许“阅读器”应用程序 - netflix、kindle和dropbox之类的东西,在这些应用程序中,只要它们不提供注册方式,你就可以使用该应用程序访问现有的订阅 - 。但电子邮件、短信等不算阅读器应用。
在某种程度上,这里有一个明显的区别, - 、奈飞和kindle显然是消费服务。1但是Dropbox呢?与Netflix或Kindle相比,Dropbox更接近于嘿这样的电子邮件或消息服务。我Dropbox账户里的东西和我电子邮件账户里的东西一样都是私人的。当你把Dropbox与Netflix和亚马逊Kindle放在同一个桶里时,在我看来,区别似乎不是什么是和不是“阅读器”应用之间的区别,或者什么是或不是“商业”应用之间的区别,而是哪些公司太大了,苹果无法摆布。
这里的悲剧是,苹果从一开始就体现了这种区别的愚蠢之处。Apple II和Macintosh不是消费者/玩具电脑,与IBM等西装革履的公司提供的表面上专业/严肃的电脑相提并论。苹果自己的硬件和软件表明,这样的区别不仅没有必要,而且是有害的,在人为的“严肃”标志下阻碍了整个行业的发展。当谈到电脑的外观和工作方式时,这些标志完全是胡说八道,就像制造电脑的公司的员工上班时的着装一样。
对我来说,这里是对任何试图在“商业”和“消费者”计算之间划清界限的唯一明智的回应。
至于“阅读器应用程序”这个词,确实适用于Kindle,但Netflix并非如此,因为Netflix甚至不让我在试图催我看下一集之前阅读我刚刚看的那部电视剧的该死的字幕。但这无关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