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三家公司都位于西海岸,但诉讼指控这两家科技巨头违反了伊利诺伊州一项名为生物识别信息隐私法(BIPA)的法律。诉讼将万斯和詹妮克列为原告,但也代表伊利诺伊州的“所有其他类似情况的个人”寻求集体诉讼地位。在诉讼中,这两名原告要求每一次违反法律的行为赔偿5000美元,这项禁令禁止这些公司使用伊利诺伊州居民的“生物特征识别器”,并销毁已经存储的任何相关面部数据。
“在努力改进面部识别技术的过程中,被告微软违反了伊利诺伊州的生物特征信息隐私法…。除其他事项外,通过非法收集、获取、存储、使用、拥有原告Vance和Janecyk以及所有其他类似情况的伊利诺伊州居民和公民(以下称为“阶级成员”)的生物特征识别符和信息并从中获利,“这是针对微软各州的诉讼版本。
诉讼中引用的法律是在十多年前通过的,旨在保护伊利诺伊州居民,使他们的生物特征数据不会在未经明确许可的情况下被获取或存储。随着面部识别变得更加常见和更具争议性,涉及BIPA的诉讼现在出现得有些频繁。在美国缺乏联邦隐私保护的情况下,伊利诺伊州的法律对那些习惯于在几乎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从美国人那里提取数据的公司来说,构成了一个有趣的障碍。
今年1月,Facebook支付5.5亿美元了结了一起由BIPA引发的集体诉讼。这起诉讼是在2015年代表伊利诺伊州居民提起的,指控这家社交媒体巨头在没有向用户披露的情况下从用户图像中收集面部识别数据。当时,Snapchat、谷歌和Shutterfly都面临着类似的诉讼。
2019年,美国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Facebook关于面部识别数据不算作生物识别数据的指控,称“未经同意(就像这里指控的那样)使用面部识别技术开发面部模板侵犯了个人的私人事务和具体利益。”
这些公司对面部识别系统进行培训的IBM数据集也引发了自己的争议。正如NBC新闻去年报道的那样,IBM声称其面孔多样性数据集“纯粹是为了学术研究”而设计的,而不是为了公司自己的商业利益。IBM的数据集显然是从超过1亿张获得Creative Commons许可的Flickr图像中挑选出来的,这一决定提出了自己的伦理问题,涉及面部图像的使用,以及是否应该允许企业在没有摄影师和他们拍摄的人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开放许可的图像进行面部识别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