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地区法院法官阿纳丽莎·托雷斯(Analisa Torres)指出,Netflix等流媒体服务的崛起是她做出决定的原因之一:
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不受这些法令约束的电影发行商已经进入市场-最值得注意的是华特迪士尼公司,该公司是2018年领先的电影发行商,国内票房收入约为30亿美元。…。其他不受法令约束的电影发行商包括狮门影业(2018年上映的20部电影)、焦点特写(13部电影)、路边景点(12部电影)和STX娱乐公司(10部电影)。…。没有一家互联网流媒体公司-Netflix、亚马逊(Amazon)、苹果(Apple)和其他公司-制作和发行电影不受这些法令的约束。因此,其余被告受到不适用于其竞争对手的法律限制。
目前还不清楚这一决定是否会对大型流媒体服务产生任何影响。托雷斯承认,即使这些法令不适用于特定的制片厂,它们也“充当了可接受行为的标尺,对不是这些法令的行业演员施加了规范的影响。”
但很难想象2020年会有人认为认真进入戏剧行业是个好主意。甚至在新冠肺炎疫情迫使大多数影院关闭之前,国内的上座率就在下降。
在此之前,Netflix和亚马逊对拥有影院表现出了一些兴趣。据报道,亚马逊在几年前就在竞购Landmark影院连锁店,今年早些时候,有关它可能收购AMC的传言推动这家影院连锁店的股价飙升-但目前还没有宣布收购,与此同时,AMC似乎已经稳定了财务状况。
与此同时,Netflix去年签署了纽约市巴黎剧院的长期租约,它可能也对洛杉矶的埃及剧院感兴趣。然而,这些似乎不太像更广泛的戏剧战略的第一步,更像是一次性交易,旨在让流媒体进入可以用于精彩首映式和其他放映的地点。
这项裁决的真正影响可能是在其他领域,比如取消(在两年的日落期之后)对大宗预订和巡回交易的限制。如果没有这些限制,制片厂可能会要求希望获得有利可图的特许经营权的影院也可以放映他们不太受欢迎的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