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最相关的点是该委员会为解决大型科技公司问题提出的潜在解决方案,这些解决方案主要归结为,当小公司声称规模较大的竞争对手正在行使垄断优势时,它们将获得怀疑的好处-并阻止未来的那种收购,这些收购使这些公司能够达到它们目前在所选市场上无懈可击的地位。
委员会断言,在它们的核心业务领域:搜索、电子商务、社交网络和移动开发平台和应用程序,每家公司确实都是垄断企业。该委员会认为,在未来,司法和立法机构应该明确他们对市场主导地位的定义,以便在小公司挑战这些大型竞争对手的行动时给予它们更多的地位。
“为解决这方面的疑虑,小组委员会工作人员建议国会考虑扩大谢尔曼法,以禁止滥用支配地位。此外,小组委员会应研究设立一项法定推定,规定30%或以上的市场占有率构成可推翻的卖方支配地位推定,而25%或以上的市场占有率构成可推翻的买方支配地位推定。”
另一个有趣的部分-也可能是对寻求退出业务的投资者和初创公司创始人来说最令人担忧的部分-涉及监管机构应该如何处理未来来自大型科技公司的并购。
在这里,司法委员会建议,默认的观点应该是否决老牌科技公司…涉及初创公司的交易。哪个…。哎呀。
“由于初创企业可能是潜在和新生竞争的重要来源,反垄断法也应该对收购创新初创企业的现任者不利。国会可以这样做的一种方式是制定一项推定,禁止占主导地位的公司收购初创公司,特别是那些作为直接竞争对手的公司,以及那些在邻近或相关市场运营的公司。
在很大程度上,监管机构的话似乎是,他们应该采取更多、更早的措施来限制大型科技公司的权力,但不会采取实际上会限制大型技术公司权力的措施。
取而代之的是,他们在惩罚企业家,在已经取得市场主导地位的公司背后拉高梯子。这使得任何一家公司都更难通过自己的并购战略真正发起现实挑战。
这些规定似乎会让Snap更难达成战略交易,从而与Facebook展开更直接的竞争(这只是一个随机的例子)。
此外,一些最具战略性的收购创造了反竞争行为的机会,但这些收购并不明显。例如,Facebook对Onavo的收购可能永远不会受到审查。多亏了TechCrunch等出版物的报道,该公司技术的滥用或滥用才得以曝光。
因此,所有小时的证词、数百万份文件以及调查中的每一点劳动的结果都很简单-这是对监管机构的告诫,要求他们做得更好。
事实上,监管机构确实需要做得更好。国会应该做得更好,而这本来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