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的父母比有儿子的父母离婚的可能性更高

2021-02-09 20:17:35

D长期以来与离婚有关。自1980年代以来在美国进行的几项研究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表明一对夫妇的长子是女孩,这增加了他们随后分手的可能性。当时,研究人员推测这是“儿子偏爱”的一种表达,这种现象以最极端的形式表现为女性后代的选择性流产或杀婴。

然而,《经济日报》上发表的著作揭穿了这个特殊的主意。墨尔本大学的扬·卡巴泰克(Jan Kabatek)和亚特兰大的佐治亚州立大学的戴维·里巴尔(David Ribar)在《女儿与离婚》中确认,在美国和荷兰,生下第一胎的女性确实增加了该孩子父母离婚的风险。但是,与以前的工作不同,他们的研究还研究了女孩年龄的影响。研究发现,“女儿离婚”风险仅在第一胎女孩的十几岁时才出现(见图表)。在他们年满12岁之前,女儿与夫妻分手的联系不再比儿子多。卡巴特克博士说:“如果父亲因为喜欢儿子而真正更有可能脱身,那么他们肯定不会等13年。”相反,他认为,这种风险因年龄而异,这一事实需要不同的解释,即父母对十几岁女儿的抚养比对十几岁儿子的抚养更多。

多年来,女儿效应虽然很小,但却很小。在荷兰,当他们的长子18岁时,如果孩子是儿子,则有20.12%的夫妇将离婚,而如果孩子是女儿,则将有20.48%的夫妇离婚-发生率增加1.8%。但是在头胎年龄在13到18岁之间的五年中,这一增长幅度高达5%。当孩子15岁时,这一峰值达到了9%的峰值。在美国,研究人员收集的数据比荷兰的稀疏,而这个数字大约是荷兰的两倍。

曾经或曾经经历过少年的任何人都知道那几年会有多动荡。调查证实,尤其是十几岁的女儿和父亲,彼此都很紧张。他们还表明,与儿子的父母相比,十几岁的女儿的父母对养育子女的争论更多,而且十几岁的女儿的母亲报告说与伴侣之间在金钱上的分歧更大,并且对离婚的观念更加开放。较早的研究还表明,父母为之奋斗的最普遍的事情之一是,他们应该如何控制青少年的个人选择,例如他们的着装,约会对象和工作地点。

鉴于所有这些,令人感兴趣的是,卡巴特克博士和里巴尔博士发现了一种似乎对女儿没有影响的夫妇:父亲与姐妹长大的夫妇。从姐妹的角度看待事物可能是一种社会接种。 ■

本文发表在《科学与技术》杂志上印刷版的“技术”部分,标题为“青少年横冲直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