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媒体补偿提案涵盖原始链接共享,但实际上是一项技术税收和媒体补贴,作为竞争案例提出。

2021-02-19 01:59:01

报纸的收入确实在十多年前就开始出现暴跌,而且我们讨论这个问题的时间已经差不多了。

这些问题都没有太大变化:报纸的注意力是寡头垄断,某种广告影响力是寡头垄断,互联网消除了这两种情况。人们在更多地方阅读更多东西,而广告商拥有更多更好的选择,因此报纸广告收入下降了四分之三或更多。同时,谷歌和Facebook在互联网上创造了广告商喜欢的巨大的新广告业务,一些报纸公司认为他们应该以某种方式获得一些钱。 2010年甚至2000年就是这种情况,而现在情况就是这样,除了数字变得更糟。

如果有人关心这些事情,那么值得注意的是,许多Google和FB广告收入实际上并非来自报纸上的广告:他们的许多广告客户都是以前很少做广告的中小型企业,而许多实际的报纸广告客户则转向根本看起来像广告的事物。如今,购买插入物的房地产经纪人向Zillow或Zoopla支付了费用,而肥皂公司也正在向亚马逊支付搜索职位的费用(亚马逊在2020年的收入接近200亿美元,可能比AWS的利润还多)。同时,Google或Facebook上的流量很少来自新闻,而新闻搜索结果旁边也很少出现广告(价值更高的广告)。 Google没有收受他们的钱,比波音从远洋客船上收钱还多。互联网破坏了模型。

但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报纸之间的差距非常大财务状况以及Google和Facebook的财务状况,以及它们的游说能力与两家以某种方式设法缴纳很少地方税的美国公司的游说能力之间的巨大差距。因此,在美国以外的世界大部分地区,过去十年的争论有一半是关于报纸是否以及如何将其政治影响力(以及,那是社会价值)转化为某种形式的国家支持,以及是否支持意味着从硅谷,一般税收或其他方面获得资金。

目前,这背后的大部分工作都集中在构建某种强制性的价值交换上。 '大型互联网平台'将流量发送给报纸,这对他们来说是值得的,但现在它们还必须向报纸公司支付这些链接的费用,或使用报纸提供给他们的摘录和摘录(是的,所有摘录均由报纸控制)。

当记者对此进行描述时,他们通常会默认使用“为新闻付费”或“使用内容”之类的词组,但是例如澳大利亚的提案很清楚地涵盖了原始链接本身。 (我鼓励对此有意见的任何人阅读政府对拟议法律的解释。)根据该法律,每当任何人在Facebook上发布与某个报纸网站的任何链接时,Facebook都必须付费-甚至,如果报纸有发布链接本身。这与“使用内容”或“从新闻中获利”无关。关于链接。就Facebook而言,这些也是它无法控制的链接。

一位律师会指出,这种模式的最大优势在于它看起来并不像税收和补贴(例如,欧盟对国家支持有相当严格的规定)。它看起来像一个竞争案例。有观点认为,即使Google和FB从新闻中获得很少或没有直接的经济价值,但他们从全面的新闻中获得了间接的价值,因此他们会'付费链接到他们自己的新闻,这不是他们的市场优势,所以这是一个竞争法问题。

这种逻辑是故意的盲目性。无论其市场力量如何,都没有人愿意为链接而付费。从来没有人要求我付款以链接到它们,如果有人问我拒绝,则我完全没有市场力量。您不必问假说“如果Google和Facebook的市场力量较小,会发生什么?他们会为链接付费吗?”您可以很好地查看互联网上的所有其他站点。

但是,如果您接受新颖的理论,即25年的免费链接是市场的失败,那么就会进一步违反基本逻辑:如果所有链接都有价值,为什么只给报纸付费?如果所有链接都已付款,则报纸份额将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报纸对社会更有价值!他们应得的!好吧,也许他们会这么做-但是“我们更喜欢他们”并不是竞争法的论点。有理由要求公共资金补贴。对于此类补贴,有完全一致的论点,但我建议,如果您确实想要补贴,则应诚实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辩论,而不是完全基于虚构的爱丽丝梦游仙境互联网经济学理论。

当然,即使经济和知识基础不连贯,也可以通过和执行法律,花掉金钱(无论是新闻业还是红利)。我建议这样做会使它变脆-如果它是基于不合理和不诚实的原因,则它更可能早日被丢弃。但这也带来了实际问题。如果您的补贴理论(您假装不是补贴)是基于链接或流量的,那么最受欢迎的网站将获得最多的钱,这意味着民粹主义小报,而不是具有社会价值的,经过深思熟虑的广泛报道锻炼。同样重要的是,在建立新业务模型并尝试立足方面做得最好的公司获得的收益较少,因为这主要是指一种付费模型而不是纯粹的免费广告支持,并且具有付费模型的网站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减少在社交媒体上的支出,从而减少了补贴。

这通常是补贴的问题:您最终会对那些试图不需要补贴的公司进行惩罚,从而迫使该行业继续依赖它。即使您采取了开创实际税率*和实际补贴的明智方法,这也将适用,并且还可以找到一种令人满意的方式来将钱分配给不同的物业。您既不会创建真正的非营利性新闻机构,例如公共广播公司,也不是真正的商业机构来控制自己的命运,因为我们认为至少在与《卫报》不同的地方(稳步朝付费模式发展)以及《金融时报》或《纽约时报》(已经存在)。

我之前写过,在过去十年中,一半的讨论是关于国家角色的;另一半是关于如何在地球上建立可行的,规模化的在线内容业务。这是新闻之外的更广泛的话题。但是国家对在线内容业务的最重要干预是GDPR。通过在不同场所之间共享用户数据变得更加困难,GDPR的作用不仅仅限于给Google和Facebook带来不便,后者大多将这些数据保留在一家公司内部,但使跨多个网站的广告定位更加困难,因此降低了可用于报纸网站。竞争监管者提供(或试图提供)的东西,隐私监管者就拿走了。再次-提防意外后果。

*由于当前的法律允许许多互联网公司在一个国家/地区出售产品(包括广告资源),而在另一国家/地区预订收入,利润和应纳税额,这一税收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国内和国际上都有很多纠正这种异常现象的举动,但是,这意味着,例如,谷歌和FB在法国缴纳更多税款,可能会或可能不会与获得该税款的报纸相关联-可能只是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