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报告发现,在美国20个最大的城市中,没有一个警察局遵守国际人权法。
芝加哥大学的一项新研究发现,美国大城市的警察甚至没有达到管理使用致命武力的最基本的国际人权标准。
该大学法学院的研究人员将美国20个最大城市的警察致命使用武力政策置于显微镜下。他们发现,没有一个警察部门在遵循国际人权法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指导方针下运作。
在法律学者发现的缺陷中,一些警察部队违反了只有在面临直接威胁时才应使用致命武力的要求,并将其作为最后手段。一些部门允许在“逃犯”、“逃犯”或“预防犯罪”的情况下采取致命的应对措施-所有这些情况都被认为远远超出了国际法设定的界限。
在其他城市,警方的指导方针未能限制警察只使用与他们面临的威胁成比例的武力。
值得注意的是,法学院国际人权诊所的研究人员发现,20个警察部门中没有一个是在符合人权标准的州法律下运作的。
研究发现,美国最大的警察部队缺乏合法性,因为他们不对授权使用致命武力的符合人权的法律负责。
该诊所主任克劳迪娅·弗洛雷斯(Claudia Flores)表示:“美国最大城市的警察部队没有达到非常基本的人权标准,这一事实令人深感担忧。”
芝加哥的这项研究突显了美国的警察工作与国际标准背道而驰的程度,使美国成为世界舞台上孤独的局外人。在整个欧洲,警务政策与人权指令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例如,在西班牙,警察在被允许瞄准任何人之前,必须使用口头警告和火警射击。窒息在欧洲已经被禁止很多年了。
芝加哥的研究人员得出结论,美国警察被赋予了太多致命的自由裁量权。他们说,使用武力是一种“国家批准的暴力”,社会只把警察作为“必要时保护公共安全和执法”责任的一部分授予警察。
两位作者表示,美国警察松懈的框架助长了警察杀害手无寸铁的黑人的接二连三的事件。受害者包括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他于5月份在明尼阿波利斯警方拘留期间死亡,引发了全国各地长达数周的抗议活动。
在本周接受“卫报”(The Guardian)采访时,联合国法外处决、即决处决或任意处决监督员阿涅斯·卡拉马德(Agnès Callamard)表示,她“感到震惊,因为我们看到人们当众死于那些本应保护我们的人手中。”卡拉马德的评论是在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就美国的种族主义和警察行为举行紧急辩论时发表的。
40年来,国际法一直承认限制警察权力的必要性。其中涉及两项基本人权:生命权和人身安全权,以及不受歧视的自由权。这些权利也已载入联合国核心标准。包括美国在内的所有193个联合国成员国都签署了1979年通过的执法官员行为准则。
最近在警方拘留期间死亡事件突显了警察在不符合“最后手段”的情况下使用致命武力的致命后果。弗洛伊德在被压在一名警官的膝盖下8分46秒后死亡,尽管他似乎没有拒捕。
本月早些时候,雷沙德·布鲁克斯(Rayshard Brooks)在逃离亚特兰大一名警察时背部中了两枪死亡,尽管检察官表示他不构成威胁。这名警官加勒特·罗尔夫(Garrett Rolfe)本周被控犯有重罪谋杀罪。
芝加哥的研究还发现,当事情出了问题时,警方的使用武力政策严重缺乏问责。所有20支城市部队都被发现有内部系统来报告部署致命武力的情况,但只有两支-洛杉矶和芝加哥-要求独立的外部调查按照国际标准进行。
休斯顿、圣安东尼奥、圣地亚哥、奥斯汀、印第安纳波利斯、夏洛特、西雅图和埃尔帕索没有外部报告要求。
芝加哥的报告涵盖了美国许多规模最大、最知名的警察部队。其中包括因2014年埃里克·加纳(Eric Garner)窒息死亡而成为聚光灯下的纽约警察局;同年杀害拉坎·麦克唐纳(Laquan McDonald)的芝加哥警察局;以及沃斯堡警察局(Fort Worth PD),后者的警官去年10月开枪打死了阿塔蒂亚娜·杰斐逊(Atatiana Jefferson),当时她正在自己家里照看侄子。
在这20个城市中,芝加哥和洛杉矶的警察部队遵守人权法的程度位居榜首。垫底的是印第安纳州的印第安纳波利斯,该州2013年至2017年的州长是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的副总统迈克·彭斯(Mike Pence)。
印第安纳波利斯警察局排名如此之差,是因为它在许多方面违反了国际标准。它允许使用致命武力来防止重罪的实施-但没有具体说明哪种重罪。
它的规则没有提到需要与危险成正比的武力。它也没有要求警察在达到致命武力的地步之前采取一系列不断升级的措施-印第安纳波利斯只谈到“如果可行的话,发出口头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