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新的国家安全法被判有罪的香港人可能会被终身监禁。周二晚间,在中国最高立法机构通过这项有争议的立法几个小时后,北京方面为该市制定的这项有争议的立法的全文才被披露。它是在7月1日之前推出的,7月1日传统上是该市大规模亲民主抗议活动的一天。
根据晚上11点刚过刊登在宪报上的文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恐怖主义或与外国势力勾结的行为,对严重案件将面临最低10年和最高无期徒刑。
根据新法律,出于政治目的纵火和破坏公共交通工具,意图恐吓香港政府或中国政府,将构成恐怖主义行为。
周二上午,中国橡皮图章般的人大通过了一项影响广泛的法律,将煽动叛乱、外国干涉和恐怖主义定为刑事犯罪。批评人士表示,这项法律将压制这个半自治领土上的政治异见和自由。这次一致投票是在北京宣布决定在没有地方立法监督的情况下实施这项法律一个多月后进行的,此前一年,该市发生了时而暴力的亲民主抗议活动。
新法律规定,香港有管辖权起诉国家安全罪行,但由于形势严重而因外国势力介入而出现“现实困难”的情况除外;或国家面临严重现实威胁的情况除外。
在这种情况下,第56条规定,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规定“相关检察院”进行起诉,而最高人民法院可以规定“相关法院”进行审判-根据中国刑法。
根据新的法律,北京将在香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办公室,中国有关安全机构将派出人员。它规定,香港对在香港设立的新办事处没有司法管辖权,也不能监督执法人员的行为、搜查或检查执法人员。
然而,由于担心引渡到大陆可能会追溯,这部法律没有提到任何引渡或追溯力。但它说,媒体和公众可能被禁止听取涉及国家机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案件。
此外,它还规定,中国驻香港的新国家安全办、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和当地政府将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在香港活动的国际团体、外国非政府组织和新闻机构的管理。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上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这项法律的报道三缄其口,称她无可奉告,也没有看到最终稿。
下午,她通过视频链接在日内瓦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UN Human Rights Council)采访时表示,外国的批评相当于“双重标准”,并补充说,这项法律不会有追溯力,大陆当局将对“罕见的、特定的”罪行拥有管辖权。
他说:“我们尊重不同意见,并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茁壮成长。但是,“一国两制”是没有商量余地的,是不能妥协的,因为没有“一国两制”,香港的稳定繁荣就会岌岌可危。“。
去年6月,在香港政府试图强行通过一项命运多舛的法案后,潜在的跨境逃犯转移问题引发了大规模抗议活动。
警方17年来首次禁止一年一度的七一民主游行,理由是前几次集会期间发生暴力事件,以及新冠肺炎期间的公共卫生问题。周二晚上,组织者公民人权阵线(Civil Human Rights Front)在法庭上的上诉被驳回。
不过,预计示威者将在上午8点举行的政府成立日仪式和升旗活动后,于下午2点左右在铜锣湾集会。
与此同时,在安全法通过几个小时后,香港独立联盟(Hong Kong Independent Union)于周二成为最新一个解散的组织。它的召集人-被警方通缉-已经逃离了这座城市。早些时候,支持民主的组织Demosisto关闭了店铺,而支持独立的学生地方主义组织和香港国民阵线(Hong Kong National Front)表示,他们将停止在当地的业务,但继续在海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