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商业保密法在客户名单上的冲突造成不确定性

2020-11-13 19:07:25

尼克·萨恩兹(Nick Saenz)是Lewis&;Llewell yn LLP合伙人,专注于就业和商业机密问题。

然而,加利福尼亚州的商业秘密法关于销售人员一旦跳到竞争对手那里就有能力招揽这些客户的问题,越来越令人困惑,而且未能就允许的行为类型提供有意义的指导。因此,销售人员从目前的公司跳槽到竞争对手是有风险的,因为目前还不清楚他们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继续为他们以前工作过的客户或联系人提供服务。

例如,为增值经销商(VAR)工作的销售人员在转向竞争对手之前,应该了解自己的处境--他们可能会冒着与原始设备制造商(OEM)和最终用户建立长期关系的风险。本文解释了这一问题上相互冲突的法律,以便计划跳槽的销售人员和考虑聘用他们的公司能够了解当前的法律状况。

在绝大多数州,雇主可以,也确实会要求员工签订某种形式的竞业禁止协议,以换取继续就业。相比之下,加州有一项长期的政策,即优先考虑就业流动性,而不是雇主的担忧。加州的政策体现在“商业和职业法典”16600节中,该节规定:“除本章规定外,任何限制任何人从事任何合法职业、行业或业务的合同在此范围内都是无效的。”

加州法院“一贯确认,16600条款明确规定了一项有利于公开竞争和员工流动的既定立法政策”,该政策旨在“确保每个公民都有权从事自己选择的任何合法就业和企业”。2该政策还允许加州雇主“有效地竞争其所在行业中最有才华、最有技能的员工,无论他们居住在哪里。”3因此,与大多数州不同,“雇员在自身流动性和改善方面的利益”通常比“雇主的竞争性商业利益”更重要。4.加州法院“一贯认为,雇员在自己的流动性和员工流动方面的既定立法政策”旨在“确保每个公民都有权从事自己选择的任何合法职业和企业”。2该政策还允许加州的雇主“有效地竞争其所在行业中最有才华、最有技能的员工”。

法院广泛适用了16600条,使竞业禁止协议无效,该条款将禁止或限制员工离开公司为竞争对手工作。5重要的是,法院还宣布合同条款无效,这些条款旨在限制员工离开公司,然后招揽公司客户的能力。6换句话说,销售人员不能因为合同而被禁止离开他们的公司,加入竞争对手,继续与他们以前公司的客户进行招揽、服务和沟通。此外,除了有限的例外,加州法院将无视一项“法律选择”条款,该条款旨在强制法院遵守执行竞业禁止的州的法律。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