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自由言论项目(Free Speech Project)的一部分,该项目是美国大学华盛顿法学院(American University Washington College Of Law)未来时态与科技、法律与安全项目(Tech,Law&and Security Program)的合作项目。该项目旨在研究科技如何影响我们对演讲的看法。
一年多前,我曾忧心忡忡地写道,单一欧盟成员国内部的一个欧盟法院可能会成为世界的审查员。但这种担忧现在已经成为现实。在周四的一项裁决中,奥地利最高法院根据当地的诽谤规定,下令Facebook删除一篇侮辱一名前绿党领导人的帖子,禁止在其网站上发布类似的帖子,并在全球范围内这样做。
此案始于2016年4月脸书上的一篇帖子,其中一名用户分享了一篇文章,内容是时任奥地利绿党主席伊娃·格拉维施尼克-皮埃斯泽克(Eva Glawischnig-Piesczek)的照片,并附有评论,称她是“糟糕的叛徒”、“腐败的笨蛋”和“法西斯党”成员,显然是对她的移民政策的回应。在美国,这是核心的、受保护的言论。但根据奥地利法律,这被认为是诽谤。在一系列裁决中,奥地利法院命令Facebook关闭并阻止任何这样的帖子,并在世界各地这样做。
Facebook遵守了这一规定,但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遵守了这一规定。通过使用所谓的地理分块技术,它让奥地利国内的用户无法访问已被识别的特定帖子。但它既反对这一命令的全球影响,也反对在他们的网站上寻找和保留其他同等帖子的义务。它认为,该命令违反了适用的欧盟电子商务指令,该指令禁止欧盟成员国对Facebook等科技公司施加一般监督义务。
在2019年10月的一项裁决中,欧洲法院站在奥地利一边-得出结论认为,电子商务指令没有阻碍奥地利法院的道路(这一裁决很难与指令文本相一致,原因我现在不再赘述)。CJEU的裁决对欧盟成员国法院设定了两个限制,尽管限制很小。首先,寻找和删除同等内容的义务必须有足够的针对性,以消除对该内容进行独立提供商评估的需要-正如我和其他人之前所说的那样,这一标准的前提是对过滤工具的能力和精确度进行了很大程度上的误导性评估。其次,任何世界性禁令都必须符合“有关国际法”。
奥地利法院裁决的后果是深远的。在目前的做法下,Facebook、谷歌(Google)和Twitter等全球科技公司制定了普遍适用的社区标准和服务条款-为其平台上允许的内容设定了规则。这些规则在全球范围内、跨平台适用,而与用户的位置无关。但全球科技公司也受到当地法律的约束,这些法律有时会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用户言论施加额外的基于内容的限制。想想德国的仇恨言论法吧。或被遗忘权的特定变体。或者泰国政府禁止批评君主。或者新加坡对被认为是“假新闻”的限制,假新闻被定义为部长认为是虚假的和对新加坡政府有偏见的任何东西。
根据奥地利法院的先例,任何这样的司法管辖区的法院都或多或少可以自由地适用当地法律,以强制不仅在当地,而且在全球范围内删除违反当地法律变幻莫测(而且往往高度限制言论)的帖子或评论。他们还可以要求禁止发布模仿和同等的帖子--也是在全球范围内。这造成了一场逐底竞赛的经典风险,最容易受到审查的国家制定了全球言论规则。
可以肯定的是,根据CJEU的裁决和一般法律规定,此类命令必须符合“相关国际法”。因此,他们不能违反有关言论自由的国际人权规则。但国际人权的具体轮廓本身也存在激烈争议。除了遵守人权法的要求之外,国际法为应对跨境言论自由的不同做法提供了最低限度的指导。(另见Dan Svantesson在这里的深思熟虑的讨论)*事实上,如果没有某种必须承担的义务,即一个政府要求删除某些内容与另一个政府要求保留内容的要求相冲突,那么几乎从来没有那种典型的法律冲突导致执法国家提出异议。
奥地利法院的裁决虽然是最终裁决,但它是与临时程序有关的。作为主要程序的一部分,这项禁令仍有希望被解除。但无论发生什么,该案都突显出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订单进行自我克制和商定限制的迫切需要。这并不是说全球范围内的撤资永远都是不允许的,但应该有一个很高的门槛。例如,只有在所处理的伤害特别严重、对伤害的性质和严重性有广泛的全球共识、并且这种命令不会因此违反言论自由和保护他人的其他基本权利的情况下,才应下令实施这些措施。毕竟,这种谨慎是出于自身利益的原因。如果奥地利可以为世界制定言论规则,其他国家也可以为奥地利制定规则。
未来时态是Slate、New America和亚利桑那州立大学(Arizona State University)的合作项目,研究新兴技术、公共政策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