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修正案不保护大型科技公司的审查制度

2021-08-02 07:06:33

宪法是否要求美国人接受大型科技审查?这种说法违反直觉,但逻辑很清楚:如果您向本报提交一封信,编辑没有法律义务发布它,并且要求他们这样做的法规将被取消,因为违反了该杂志的第一修正案权利. Facebook 和 Twitter 有同样的权利,不为他们认为令人反感的观点提供平台。大型科技审查制度引发了人们对新民权法规的兴趣——该州法律将禁止公司对其平台和服务进行观点歧视。对这种私人审查的第一修正案辩护出现在最近的联邦地方法院意见中,该意见表达了对佛罗里达州反审查法规的怀疑。当其他州(例如德克萨斯州)考虑制定更严格地关注观点歧视的民权法规时,它会再次出现。由于可能有多个州法规禁止对大型科技公司的观点进行歧视,因此了解科技公司言论自由的程度至关重要。为此,重要的是要考虑它们是否是公共承运人。限制大型科技公司表达自己观点能力的法规几乎肯定是违宪的。如果公司作为他人言论的公开渠道,限制观点歧视的法律呢?这种区别长期以来在联邦法律中根深蒂固——包括 1996 年《通信规范法》第 230(c)(1) 条,该条区分了交互式计算机服务提供的信息和“另一个信息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无论该法规有什么缺点,它都在公司自己的言论和它提供渠道的其他人的言论之间做出了共同而合理的区分。这种区别不适用于报纸。它的页面不对公众开放以发表他们的观点,因此当它对信件和其他外部贡献做出编辑决定时,它是在为自己说话。 《华尔街日报》将向您收取 $ + 税款(如果适用)。您可以随时在客户中心更改您的计费偏好或致电客户服务。如果费率或条款发生任何变化,您将提前收到通知。您可以随时致电客户服务部取消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