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到来的拜登基础设施法案参议院草案——一份 2,000 多页的法案,旨在更新美国的道路、高速公路和数字基础设施——包含一个精心设计的条款,可能会为区块链生态系统中的许多人创造新的监控要求。这可能包括不代表用户控制数字资产的开发人员和其他人。尽管措辞仍在不断演变,但该提案将寻求扩大 1986 年《国内税收法》第 6045(c)(1) 条下“经纪人”的定义,以包括“负责并定期提供任何实现转移的服务的任何人”。代表另一个人的数字资产”。这些新定义的经纪人将被要求遵守 IRS 对经纪人的报告要求,包括向 IRS 提交 1099 表格。这意味着他们必须收集用户数据,包括用户的姓名和地址。这种宽泛而令人困惑的语言为加密货币生态系统中的几乎所有实体都被视为“经纪人”打开了大门——包括不代表用户保管或控制资产的软件开发商和加密货币初创公司。它甚至可能牵涉到确认和验证区块链交易的矿工。收集客户姓名、地址和交易的任务意味着几乎每家公司甚至与加密货币相关的公司都可能突然被迫监视他们的用户。这在实践中如何运作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事实上,也许这种极其宽泛的解释甚至不是这种语言的起草者的意图。但鉴于该法案可能通过的时间很快,这些答案在参议院投票之前可能无法解决。有些人可能想知道为什么主要关注高速公路等主题的基础设施法案甚至试图解决像数字隐私和加密货币这样复杂且不断发展的主题。该条款实际上隐藏在与涵盖其他提案的费用相关的法案部分中。一般来说,寻求提供新的政府服务的法案必须说明政府将如何支付这些服务的费用。这可以通过增加税收或以某种方式提高税收合规性来实现。该法案中的加密货币条款正试图做到后者。其论点是,通过对加密货币社区进行更严格的监视,拜登政府将在不实际增加税收的情况下看到来自该社区的更多税收收入,从而能够覆盖其 2 万亿美元的基础设施计划中的 280 亿美元。基本上,它假设大量加密货币用户从事大规模避税,而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毫无疑问:加强金融监控并迫使区块链生态系统中的更多参与者收集用户数据会产生明显而实质性的危害。在基础设施法案中包含这一条款将:迫使软件创建者和其他不为其用户保管加密货币的人实施繁琐的监控系统或停止在美国提供服务;
创建更多有关加密货币用户的私人信息蜜罐,以吸引恶意行为者;为在美国开发区块链项目或验证交易增加法律复杂性——可能会导致更多创新转移到海外。此外,矿工和开发商不可能遵守这些报告要求;这些当事方无法收集此类信息。该法案还可能对通过开源代码(例如智能合约和去中心化交易所)直接与他人进行加密货币交易的能力产生不确定性,同时保持匿名。匿名直接与他人交易的能力是公民自由的基础,因为财务记录是了解一个人生活的亲密窗口。这种糟糕的起草似乎是立法者未能理解加密货币使用的基础技术的另一个例子。 EFF 长期以来一直主张国会通过关注在加密货币领域从事欺诈行为的恶意行为者来保护消费者。然而,过于宽泛且技术上脱节的加密货币监管可能弊大于利。区块链项目应该服务于用户的利益和需求,我们希望看到一个多样化和竞争性的生态系统,将个人隐私、抗审查和互操作性等价值从头开始设计到区块链项目中。智能加密货币监管将促进这种创新并维护消费者隐私,而不是在没有采取任何有意义的措施打击欺诈的情况下监视用户。 EFF 有一些我们敦促国会在制定加密货币法规时采用的关键概念,特别是任何法规: 应为个体矿工、接受加密货币的商家以及作为消费者进行加密货币交易的个人提供保护;
拜登基础设施法案中起草不当的条款完全不符合我们的标准。参议院应迅速采取行动修改或删除这一危险条款。正确实施加密货币监管意味着确保有机会让公众参与和细微差别——而基础设施法案的紧急时间表也不会给两者留下任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