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Twitter 上,我说了一些与新 TLD 相关的内容。我对我所说的其他条目有一些看法,但现在我想整理一些关于新 TLD 的总体看法。新的顶级 DNS 域有两种形式;有国家顶级域名(和类似国家的顶级域名)和官方所谓的通用顶级域名,比如“.online”等等。添加新的国家/地区 TLD 显然是必需的并且是明智的,我认为对于严格来说不是国家/地区的类似国家/地区的实体的新 TLD 也是如此,例如欧盟(不在 ISO 3166-1 中,尽管“欧盟”保留用于识别它并且它具有 .eu 作为 TLD)。我认为这是大多数人对国家/地区 TLD 的看法,因为很难争辩说,当现有国家/地区获得 TLD 时,新国家/地区不应拥有自己的 TLD。 (我对使用国家/地区 TLD 来创建有吸引力的 URL 持中立态度,例如使用 .ly 和 .io 的各种域。)我对所有通用的非国家/地区 TLD (gTLD) 有复杂的感觉,它们有时是称为虚名 TLD。这些通用顶级域名 (gTLD) 中有很多(也),其中一些最终会在一段时间后关闭,还有其他问题。人们还可以批评一些 gTLD 要么是不必要的要么没有很好的通用用途,其中一些与常见的非官方内部使用(例如,.dev,它也强制其中的所有网站使用 HTTPS)发生冲突。所有这一切都让人觉得要么根本不应该有新 gTLD,要么至少应该少很多。但是,对于拥有多少个新 gTLD 的选择并不是没有、有一些,也不是人们想要的多少。如果选择是“一些”,则 IANA 将负责决定哪些 gTLD 和哪些 gTLD 目的值得批准,哪些不值得。我怀疑是否就该标准应该是什么达成广泛共识,这意味着 IANA 基本上会做出任意决定(无论是针对 gTLD 还是针对 gTLD 标准)。选择“无”感觉不理想,过于保守;它是说,尽管自原始 gTLD 被挑选以来互联网发生了演变(尽管存在 .mil 的缺陷),但没有什么需要改变的。这就留下了允许人们愿意支付多少 gTLD 的选择,这就是当前的情况。因此,一方面我真的不喜欢 gTLD 的爆炸式增长及其带来的各种后果,但另一方面,我不确定是否有更好的实用选择。您可以修改边缘,例如说所有 gTLD 都必须有一个公共目的,而不是仅限于一家公司(所以没有 .google 或 .microsoft),但我认为这不会是一个大的变化。而且我不确定那些公司域名是最糟糕的通用顶级域名(gTLD) 烦恼。